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634號

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部對申請人提出的增補《飼料原料目錄》和擴大飼料添加劑焦亞硫酸鈉適用範圍等申請進行了評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補輔酶Q10渣進入《飼料原料目錄》,編號:12.3.4。特徵描述:利用類球紅細菌和由葡萄糖、玉米漿、無機鹽等組成的主要原料發酵生產輔酶Q10後的固體副產物。菌體應滅活並經乾燥處理。該產品僅限於畜禽飼料使用。強制性標識要求:粗蛋白質、粗灰分、銨鹽、水分。

二、將輔酶Q10渣同時增補到《飼料原料目錄》第四部分“單一飼料品種”中。

三、將飼料添加劑焦亞硫酸鈉適用範圍擴大至豬,在豬配合飼料中的最高限量為0.25%,質量標準暫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焦亞硫酸鈉》(GB 1886.7—2015)執行。

上述修訂意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各級飼料管理部門在辦理有關行政審批、監督執法事項時,凡涉及上述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的,均以本公告為準。

附件:《飼料原料目錄》修訂列表

農業部

2017年12月2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