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

  1. 蔣美蘭: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

訴求表達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信訪工作是群眾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渠道。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來,中央就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省委書記郭庚茂提出:信訪工作必須在法律政策的範圍內守牢底線,各級各部門在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的實踐中,無論是出主意、想辦法,還是作決策、處理問題,都要敬畏法律、依法辦事。近年來,我們緊緊抓住影響和制約信訪工作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始終站在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的高度,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破解信訪難題,不斷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

嚴格實行訴訪分離制度。一段時間以來,訴訟與信訪交叉、法內處理與法外解決並存的問題比較突出,導致少數群眾“信訪不信法”,甚至“棄法轉訪”、“以訪壓法”,既損害司法權威,也影響正常信訪秩序。2013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準確把握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精神,積極支持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穩步推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2014年以來,我省制定出臺《河南省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實施意見》等9項制度措施,嚴格實行訴訟和信訪分離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納入法治軌道處理。在實際工作中,省信訪局及各信訪部門堅持法定途徑優先,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行政複議、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嚴格甄別把關,耐心教育引導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對收到的群眾涉法涉訴信件,及時轉同級政法主管單位依法處理;支持幫助各級政法機關建立完善聯合接訪及分別設立窗口接訪機制;積極支持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目前,全省涉法涉訴信訪總量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態勢。

全面推行依法逐級走訪。2014年4月,國家信訪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為有權處理機關和來訪群眾指明瞭一條步驟清晰、要求明確的路徑。我省研究制定了依法逐級走訪的《實施細則》。按照“先試點、後推開”的總體思路,強力推進依法逐級走訪,努力做到“壓實兩個責任、規範兩個行為”,即壓實各級領導的責任和壓實各級職能部門的責任,規範信訪群眾的信訪行為和規範各級幹部的工作行為,推動大批信訪問題在基層得到解決。我省自去年12月1日依法逐級走訪制度後,群眾赴京到省越級走訪明顯下降,信訪秩序持續好轉。

健全完善依法終結機制。按照國家信訪局《關於完善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的意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加強複查複核工作的意見》精神,省信訪局會同省政府法制辦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信訪事項評議化解終結辦法》,明確對疑難複雜信訪事項,儘可能採取公開聽證、會商評議等方式進行復查複核,努力實現信訪事項有序終結退出,最大限度減少信訪積案產生。同時,進一步暢通複查複核渠道,規範受理範圍,對符合條件的信訪事項及時納入複查複核程序,作出依法、客觀、公正的終結結論。為不斷提高複查複核工作的權威性,2015年還牽頭建立了省級複查複核、審核案件評查專家人才庫,切實加強複查複核的指導把關、扶正糾錯職能,切實發揮其在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中的作用。2014年以來,全省共依法終結信訪事項2990起,有效減少了信訪積案存量。

改革考核評價問責機制。依據國務院《信訪條例》等政策法規,以及國家信訪局的《信訪工作考核辦法》和《考核評分細則》,依法依規修訂完善我省的信訪工作年度考核辦法,科學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突出對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注重考核成果的運用,堅持對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給予表揚鼓勵,對工作成效差的地方通報批評,對工作不落實引發重大信訪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協調推動相關地方和部門落實責任查究。

切實加強信訪法治宣傳。圍繞貫徹落實《信訪條例》、中央5號文件等重要法規文件,持續抓好《信訪條例》宣傳月等宣傳教育活動,堅持將每年5月份定為《信訪條例》集中宣傳月,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媒體等傳播載體的優勢,通過政府網站、報刊專欄、廣播電視、手機短信、普法微信等載體,採取出動宣傳車、設立諮詢臺、印發明白卡,組織知識競賽、文藝匯演、法治宣傳大篷車等形式,多渠道、多領域廣泛宣傳《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努力實現家喻戶曉、人人遵守。

我們將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的高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相關決策部署,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以法治思維引領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著力從制度機制上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為更好地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更大的業績。(河南省委副秘書長、省信訪局局長蔣美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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