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讓鄉村治理更精準有效

鄉村治,百姓安,天下穩。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法治鄉村建設的要求、任務和實施要求,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注入新鮮血液,必將推動鄉村治理更加精準、有效。

法治讓鄉村治理更精準。法治是鄉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當前,部分鄉村法治意識相對薄弱、鄉村腐敗事件時有發生、國家執法資源下沉不夠等,都是鄉村治理存在的現實問題,也是法治在鄉村治理最後一公里遇阻的關鍵所在。《意見》將鄉村立法、執法、司法和法治宣傳教育作為重中之重,無疑是抓住了要害和本質,為鄉村治理的癥結和問題開了一副精準的治療藥方。

法治讓鄉村治理更有效。只有在法治的軌道內推進鄉村治理,建設法治鄉村,才能促成鄉村治理善治目標的實現。法治的成敗取決於制度建設是否精細,如是否符合人民的切實需要、是否符合人性的合理需求、是否體現效益的價值追求等等。鄉村治理是對村民的“瑣事”做出細緻的安排,讓村民去政府辦事更舒心便捷,有勇氣對腐敗現象說不、對破壞生態的行為說不……將這些訴求表達予以制度化並加以保障,就是法治和善治。《意見》對法治鄉村建設提出了九個方面的內容,涉及鄉村制度和法治建設的方方面面,無疑為鄉村治理、為村民的生活工作、為鄉村政治民主等方面的制度建設提供了一副內涵豐富且細緻全面的藍圖,體現了法治的精細化,讓鄉村治理更有效。

法治鄉村建設重在培育法治觀念。為此,眼下的鄉村治理,應當尤其突出法治的宣傳教育,雖然《意見》本身也做出了相對細緻的規劃,但如何真正將法治宣傳和法治教育卓有成效地落實好,真正起到鄉村法治意識的培育,還需要基層自治組織的切實努力,也需要在執法、司法的實踐過程中同時肩負起普法的責任。

振興鄉村戰略離不開建設法治鄉村。根據規劃,我國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鄉村。相信未來,一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的鄉村圖景必會徐徐展開。

法治,讓鄉村治理更精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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