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督导组到颍州法院督导执行自评工作

省高院督导组到颍州法院督导执行自评工作

督察组通报考核情况

8月3日上午,安徽省执行一庭庭长王怀正率督导组到阜阳市颍州区法院督导执行自评工作,阜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姜之涛陪同。

督导组从规范执行、阳光执行、监督管理、执行保障、执行质效五个方面按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表”对颍州法院的整体执行工作进行了考核打分。经过提取系统数据、现场查看卷宗和资料,督导组认为颍州法院的执行工作整体较好,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着问题和不足。

市中院吴世琦院长在听取督导组的通报后指出,颍州法院要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在第三方评估自评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补差补缺。

颍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亮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感谢,表示将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结合省高院本次考核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分析原因并加强整改,争取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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