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禁酒令」施行一周年:全省111人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公務活動“全面禁酒令”實施一年來“戰果”如何?貴州省委在近日發佈的巡視整改進展情況通報中有所披露。在2017年9月1日,貴州正式施行該規定,作為中國白酒的重要產區之一,貴州這項動作格外引人關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27日發佈的《中共貴州省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指出,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真抓實幹之風、勤儉節約之風,持續糾治“四風”,重點關注“四風”問題的新動向新表現,聚焦突出問題,緊盯“關鍵少數”,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將查處違反公務活動全面禁酒規定作為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狠剎“吃喝風”的重要切入點和突破口,扭住不放、寸步不讓,常態化、不間斷對全省執行“禁酒令”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貴州省委介紹,截至9月4日,“禁酒令”施行一週年來,全省共查處案件88起,處理174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1人。

上述“禁酒令”提出,2017年9月1日後,貴州省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私人自帶的酒類都在禁止之列。如果想在部分特殊公務活動喝酒,只有一招:不但要找上級單位或者領導審批,還得找紀委備案。此外,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當時曾作有關梳理,在這一規定全面實施前後,貴州不少單位陸續展開處置工作。

例如,納雍縣樂治鎮封存白酒(散酒)30斤、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將10餘箱公務用酒貼上封條、銅仁市碧江區查封瓶裝酒550瓶散酒740斤、雷山縣封存各類白酒469瓶等等。

2017年10月,共產黨員網刊發的署名為“貴州省黔西南州普安縣龍吟鎮黨政辦陳開”文章指出,“禁酒令”的出臺,給酒文化盛行的貴州帶來一股清風。“感情深一口悶”,過去迎來送往的飯桌上無酒不成席,酒在各類群體的社交活動中佔有重要地位。機關團體中,領導幹部面對上級要“以酒助興”,對下級要講感情“以酒會友”。禁酒令出臺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監督執紀,從源頭上促使幹部作風改進,擺脫“酒規則”。其次,運用群眾監督,杜絕陽奉陰違,頂風作案。這是以禁酒為令,保護嚴格自律的好乾部、規範監督跟隨大流的幹部、剔除一批“舌尖腐敗”和敗壞黨政機關形象的幹部,從而促使機關團體等有關單位的工作和生活作風得到實際轉變。此外,“禁酒令”也減少了不必要的政府開支,使公款經費得到妥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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