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交警:對「遠光燈」說不

馬路上,總有些人喜歡亂開遠光燈毫不顧忌其他人的感受,更是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大家對這一類現象感到十分的反感。交警部門也多次提醒拒絕“濫用遠光燈”,但是依然有不少車主任意妄為。

大餘交警:對“遠光燈”說不

遠光燈的危害眾所周知,但是在夜間行車時,仍有不少司機肆意開著遠光燈,會車時難免給其他車輛造成困擾,給大家出行埋下隱患。夜晚視線不好,人眼對於來車的速度判斷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遠光燈對人眼的干擾會使這一判斷力加速下降。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在開啟路燈或其它照明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啟遠光燈。開啟遠光燈車輛應該在會車前150M之前切換至近光燈。

大餘交警:對“遠光燈”說不

交警提醒:希望能讓廣大駕駛員切實瞭解到這種交通違法的危害性,自覺規範文明駕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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