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環境汙染正從「毒跑道」轉移到教學樓校舍

開學季,“甲醛疑雲”頻發。人們注意到,校園汙染正從“毒跑道”悄然轉移到校舍與教學樓。

2018年9月3日,深圳市南山區南油小學近千名學生集體缺勤,其中10多個班級缺勤率超過80%,原因是該小學修繕校舍後,多名學生出現身體不適乃至嘔吐症狀,家長懷疑新校舍甲醛超標。

無獨有偶,同一天完成裝修投入使用的西安交大陽光海藍城小學,也有多名孩子出現不良反應。

此後,衡陽、德州等地也相繼曝光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甲醛超標事件。

在對相關事件進行調查的過程中,學校多回應”開學前已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過監測”。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多數學校會選擇在寒暑假期間對校舍進行裝修。與普通家庭和辦公室裝修不同,學校裝修主要以刷牆和更換桌椅板凳為主,使用材料包括人造板材、油漆和粘合劑等。

“通常在竣工驗收時,課桌椅、書包櫃等教室傢俱並沒有入場,而這恰恰是教室內VOCs、甲醛、氨等汙染性氣體的主要來源之一。”上海市浦東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所長陳曉玲指出,雖然新校舍在竣工驗收階段會對室內空氣進行檢測,但該階段檢測及評價結果往往無法代表正常投入使用後的室內空氣質量情況。

針對上述多起中小學新建校舍甲醛超標事件,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開展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工作。通知明確,各地要對2018年以來新竣工交付使用校舍、新採購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時發現隱患,有關排查情況要通過學校宣傳欄、微信等媒體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公示。

針對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後,發現學生群體性頭暈、眼睛紅腫、咳嗽、流鼻涕的事件,通知強調,要及時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相關校舍和設施設備進行甲醛檢測,檢測結果也要及時進行公示。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時整改,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間要合理安排好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確保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事實上,校舍安全問題一度飽受關注。早在2013年,教育部等十二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創建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的看法》,從校舍規劃結構、安全排查、施工建設、利用維護、信息公告、責任追究等各環節提出嚴格要求,以此增強對中小學校舍的經管。

但校舍甲醛超標問題是近年來暴露出的新問題。新校舍室內空氣汙染、課桌椅等傢俱入場後的空氣質量監管、信息通報制度缺失、監管依據不足等難題正困擾著家長、學校和相關主管部門。

正因如此,此次通知明確,要以《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3-200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等規定為標準對校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評定。

按照國家《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相關規定,託兒所、幼兒園及中小學進行校舍改建及裝修之後,應當進行室內空氣質量的檢測,在共計19項檢測標準均達標並出具檢測合格報告之後,方有資格在建築內進行教學活動。這19項檢測標準主要包括裝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氡等有害氣體的濃度測試。

其中,二類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空氣中甲醛的限值為0.10mg/m³,一類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空氣中甲醛的限值為0.08mg/m³。一類民用建築工程則包括:住宅、醫院、學校教室、老年建築、幼兒園。

陳曉玲表示,“儘管有明確的監測標準,但大部分學校都沒有將校舍裝修信息及室內空氣質量控制信息公開。由於缺乏對外的信息公示和必要的宣傳告知,導致公眾對這一塊的內容知之甚少。“

國家標準只是環保源頭的一環,對校舍的環保管控還需要構築更嚴密的鏈條。

“學校衛生法律法規缺乏對校舍室內汙染性氣體的日常監督監測要求。《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衛生綜合評價》侷限於噪聲、照明等指標,並未提到甲醛、苯、氨等汙染性氣體。”陳曉玲告訴界面新聞。

這些被忽視的汙染性氣體危害卻並不小。其中,甲醛為人類確定致癌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嗅覺異常、刺激、過敏、肺功能及免疫功能異常等方面,可引起過敏性哮喘等變態反應;苯是裝修中使用的膠、漆、塗料和建築材料的有機溶劑,為致癌物質,苯、甲苯、二甲苯可影響人體的免疫機能,是誘發兒童再生障礙性貧血和白血病的主要原因。

“學校是保障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的責任主體,教育主管部門必須督促校方加強室內空氣質量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落實,確保教學環境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陳曉玲建議,將甲醛、苯、氨等汙染性氣體納入學校衛生日常監督監測指標體系;針對學校校舍室內空氣汙染物及學生生理特點,制定相應的檢測技術標準及濃度限值標準;制定罰則,對學校未按要求做檢測、室內汙染物超標、發生由室內空氣汙染導致的學生危害健康事件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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