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携手福建、江西共建“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广东梅州携手福建、江西共建“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10月22日,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平远县与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会昌县“三省五县”检察机关及河长办生态保护区域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全国林改第一县”——福建省武平县召开,正式启动闽粤赣边“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福建省检察院、梅州市检察院、龙岩市检察院、赣州市检察院分管领导,五县检察院检察长、河长办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广东梅州携手福建、江西共建“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会上,蕉岭、平远、武平、寻乌、会昌五县检察长、河长办领导会签了《关于建立闽粤赣边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作交流发言。龙岩市检察院罗辉检察长、福建省检察院生态处周丕建副处长、梅州市检察院张润芳副检察长、赣州市检察院温波副检察长分别对建立闽粤赣边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予以充分肯定,对协作机制和工作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

与会同志在发言中提出,“三省五县”一衣带水,人文相近,生态相连,建立闽粤赣边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跨省跨界区域性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联防联治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三省五县”检察机关更全面、更精准、更有效地保护本地生态资源环境,为生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联动,促进协作配合,加强经验交流,切实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充分发挥跨区域协作保护的纽带作用,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携手筑牢闽粤赣边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广东梅州携手福建、江西共建“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此次会签的实施意见,是在充分征集三省五县检察机关及河长办的意见建议上形成的,建立了跨区域联防联动、公益诉讼协助、环境修复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区域信息共享、法律服务延伸等工作机制,加强“三省五县”检察机关在流域水环境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协作,全面开展以河流为纽带、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构建绿色和谐的闽粤赣边界生态文明。

会后,与会人员到“全国林改策源地”捷文村实地查看了武平县检察院及河长办服务林改及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到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千鹭湖湿地实地调研了武平县检察院服务湿地保护工作情况。

审核|吕星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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