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7-12-21 17:43:35
墊江縣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引進優秀人才,提高教師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招聘單位、招聘學科、崗位層次、招聘名額詳見《墊江縣2017年四季度赴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三、招聘條件和範圍
(一)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無紀律處分記錄;
3. 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6. 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 自願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週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轉聘到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墊江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已與墊江縣公辦學校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在讀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人員,其畢業時間須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且其學歷(學位)須於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簡章中的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招聘簡章分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時間:2018年1月2日上午9:00 — 下午15:00。
地點:重慶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就業指導中心
只採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委託報名等。
2.現場審核所需材料及要求
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其中學習成績表須學院蓋章,獲獎證書、獎學金證書須提供原件)、③《重慶市墊江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④經學校簽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一份。⑤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同時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考核。
招聘學科的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3,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按四捨五入計算)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
1.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以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所報考學科普通高中段學科知識,測試時間90分鐘,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2018年1月3日上午9:30—11:00,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正式開考後30分鐘未到考場考生視為棄權。請考生提前熟悉考場交通路線,以免誤考。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於2018年1月3日下午18:00左右在考點張榜公佈。
2.面試
面試人員按各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根據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後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一併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後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須不低於本次招聘的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2018年1月4日上午8:30開始,地點另行通知,在專業科目測試地點張榜公佈。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採取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內容為所報考學科高中段教材。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擬聘協議人選;考官對考生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後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 考試考核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每項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4.確定擬聘對象
按招聘崗位指標數和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1:1)確定擬聘對象。進入擬聘對象最後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學歷高者優先。若上述情況和成績均相同,則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組織加試一場結構化面試,按加試的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最終擬聘對象。
考試考核總成績、擬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名單在考點當場公佈,並於整個考核環節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三)簽訂協議
確定為擬聘對象者,考核當天現場簽訂擬聘協議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請2018年應屆畢業生務必自帶)。
擬聘對象若經確認自動放棄擬聘資格者,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研究同意,其缺額在考試考核合格者當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四)體檢
簽訂擬聘協議者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複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五)資格複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當天將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交墊江縣教委人事科323室進行資格複審,2018年7月31日前將個人檔案郵寄到墊江縣教委檔案室。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實行崗位任職迴避等情況進行考察。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崗位,不予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並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赴高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並及時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墊江縣教委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21/509385.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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