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修正草案三審新亮點

10月22日下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三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增加檢察院對缺席判決提出抗訴的規定,在不適用速裁程序的情形中,增加了“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

刑訴法修正草案三審新亮點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介紹說,在刑事訴訟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中,對被告人及其近親屬、辯護人就缺席判決提出上訴作了規定。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檢察院認為法院的判決確有錯的,應當向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建議增加檢察院對缺席判決提出抗訴的規定。

刑訴法修正草案三審新亮點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上述意見,草案三審稿作出相應修改。

草案二次審議稿中規定了不適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和專家學者提出,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實踐中通常採用有利於關護幫教未成年人的審判方式,並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庭教育。而速裁程序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且一般採取集中審理、集中宣判的形式,不利於開展關護幫教和法庭教育,難以充分體現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建議在不適用速裁程序的情形中,增加“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情形。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採納上述意見,增加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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