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挪用公款、嚴重違紀……廊坊4名幹部被點名曝光

近日,廊坊市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典型違規案例,4名幹部被點名曝光。其中,大廠回族自治縣司法局辦公室主任李光宇,因交通肇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

1.三河市環保局泃陽鎮環境執法中隊隊長蔡鵬飛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三河市環保局泃陽鎮環境執法中隊隊長蔡鵬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三河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蔡鵬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經三河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蔡鵬飛撤職處分。

2.大廠回族自治縣司法局辦公室主任李光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

大廠回族自治縣司法局辦公室主任李光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大廠回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大廠回族自治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光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職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經大廠回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李光宇撤職處分。

3.霸州市霸州鎮維民坊村黨支部書記苗伯然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霸州市霸州鎮維民坊村黨支部書記苗伯然,犯挪用公款罪,免於刑事處罰。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苗伯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4.固安縣渠溝鄉北羅垡村黨支部原書記蔣立軍被開除黨籍

固安縣渠溝鄉北羅垡村黨支部原書記蔣立軍,違反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固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蔣立軍開除黨籍處分;經固安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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