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年老婆背著我給了娘家20多萬,離婚時她還自作聰明

故事:結婚3年老婆揹著我給了孃家20多萬,離婚時她還自作聰明

梅生活小二 2018-06-15 16:04:58

結婚3年老婆揹著我給了孃家20多萬,離婚時她還自作聰明

我和老婆結婚的時候,老婆身無分文的嫁給我。可能我對人要求太寬容了,而且覺得自己是男人,男人的職責就是為家掙錢的,女人的主要責任是照顧家,所以我和老婆戀愛一年,我沒讓她花過一分錢。就連她去我家買禮物,也都是我給她錢。那時,我給了她一萬塊錢讓她去商場親自給我爸媽挑些像樣點的禮物,結果她買的就是麥片,六個核桃之類的,好幾樣加在一起花了還不夠五百塊錢,剩下的錢就裝進自己的口袋。就此事我多少有點不高興,我第一次去她家的時候,給她家花了好幾千,而且還給了她媽一張一萬塊錢的美容卡。相比之下,老婆有些太愛財了,我給她錢買禮物給我爸媽,但她卻從中剋扣我的錢。但我後來想,也許她一直條件一般,過得比較節儉,作為妻子來說,這是個美德,將來我掙錢她管賬,不是正好嗎。

結婚3年老婆揹著我給了孃家20多萬,離婚時她還自作聰明

我和老婆認識的時候,我已經三十二歲了,我比老婆大六歲,沒有婚史,因為一直上學所以晚婚,我上學期間就掙錢,因為是搞技術的,那時已經收入比一般家庭的人高出一大塊了,到了畢業身價已經不低了。 所以老婆一家對我是極其滿意的。我們結婚,老婆說她家沒錢,她以前的工資都交給家裡了,她家人掙得少,買了一套房子,一家三口一起還的房貸,她上班三年,工資也都給家裡幫著還貸款了。

對於這些我都覺得無所謂,還覺得她很孝順。但我慢慢沒想到,老婆說的根本就是假的,她家的房子是以前拆遷過來的,雖然加了面積,但也早就還清了,不過,這是我後來知道的。結婚以後,我每個月給老婆兩萬塊錢,讓她負責家用,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車子也是我買的,我們各自一輛,她的算是我的贈予吧。老婆每個月自己的工資六千多,在這城市裡雖然不算多,但自己家有車有房,這6000元當零花錢也就可以了。我除了每個月給她的兩萬塊錢總也會給她買禮物的,比如包啊,化妝品啊,因為我有機會出國,在免稅店裡給她買不少東西,當然平時也不少買給她和她的家人。

每個月我給老婆的兩萬塊錢,她除了交每個月的水電費交鐘點工的費用,卻從來沒有給我買過東西,甚至是襯衣襪子,她總說她眼光不行,讓我自己買,更別說給我爸媽花錢了。我爸媽都有自己的退休工資,不用我的錢,人家生活的也不錯,但是,我每次回去還是儘量買些東西,我要給老年人買東西都是一式兩份,比如按摩椅,兩萬多一張,一下買兩張,兩家一家一個。保健品也一樣,我媽身體不好,我給她買靈芝孢子粉,只要給她買,就給丈母孃也買一份。但這些都是我花錢,我給老婆的錢,只要進了她的手就一分錢都流不出來。

結婚3年老婆揹著我給了孃家20多萬,離婚時她還自作聰明

我不計較金錢,但我是一直遺憾我們沒孩子,結婚三年多了,我希望我們能有個孩子,但是總懷不上,我就想著一起帶著了老婆去醫院檢查檢查,但檢查結果是我們都沒毛病。我也覺得孩子的事應該順其自然,沒有就沒有,先賺錢吧,賺夠了錢,有了孩子,孩子也會有更好更寬鬆的條件。但我沒想到,老婆其實一直在騙我,如果不是那天她的電腦沒關QQ我就不會看到她和朋友的聊天記錄。那時老婆教給她朋友如果對待自己的父母和老公。她說自己一輩子可以依靠的人是父母而不是男人,女人要懂得花男人的錢,她很驕傲的告訴她的朋友,她每個月固定的從我給她的兩萬家用裡偷著給她爸媽五千,自己的工資也會給她媽三千,結婚快三年了,她已經給了她家二十多萬了。就算有一天老公背叛了,她自己有錢也踏實。

當時我為老婆的小心眼覺得可笑,可我看到了更讓我傷心的內容,原來,老婆一直在吃避孕藥,她說她現在還沒想要孩子,因為如果我變心了,如果自己有了孩子就會很撕扯,她覺得我現在手裡沒多少錢,因為我年薪五十萬,每個月給她兩萬家用,自己給兩家人和她買禮物都花不少錢,所以手裡未必有一百萬現金。當我手裡有了一百萬的時候,她會讓我給她一百萬的生孩子基金的,以防萬一我有什麼背叛行為,自己好有錢養孩子。我覺得老婆又可憐又可笑,我和她結婚三年,她從來不知道我是做什麼工作的,也不知道我未來有多大潛力,她也不知道我其實是個對家庭多負責的男人。她結婚就是圖我的錢,因為她和朋友的聊天記錄裡明明白白的說:如果他當初沒這個經濟實力,我根本就不嫁給他。我就不知道什麼是愛情,女人最傻的就是把自己陷入所謂的愛情裡。我不動聲色,但我對老婆已經死心了。我一心和她過日子,但她和我的婚姻只是一個工作,在我這裡掙錢的工作。

結婚3年老婆揹著我給了孃家20多萬,離婚時她還自作聰明

我開始轉移我的財產了,其實,我何止有一百萬呢,我本來就在我的公司裡佔有技術股份。我本來就給我未來的孩子一筆很大的資金,我甚至想過,如果她生了孩子,我就會給她一百萬。她從來都不知道我是個高科技人才,我的價值她從來沒欣賞過。我找了法律顧問,等我辦妥了以後我和她提出離婚,我的離婚理由是感情破裂,她私自轉移家庭財產。我把她的聊天記錄截圖保留了,其實不用截圖我也能查找出來,我本來就是搞計算機的,這些對我來說都是小伎倆。

最後老婆和我離婚是法院判的,她的錢都是從銀行轉賬的都有記錄。所以在財產分配的時候她只開走了那輛十來萬的車,而我也大度的表示,她給她爸媽的錢我不要了。三年掙二十多萬也許對程豔來說算是不低的收入了,她可能覺得自己也不虧,但是如果我是女人,我不會用三年大好青春在本來可以幸福的婚姻裡賺錢的,人啊,還是多一點真誠,少一點套路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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