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應該整治跳廣場舞擾民的行爲,最好全國限制跳廣場舞,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咖喱馬勒


嚴格的說:廣場舞只是老年朋友的健身橾。現今我國已步入考齡化社會,為了娛樂和健康,減少社會,子女的壓力,活動活動身子骨也無可厚非。但老年人必須注重修養,提高素質,尊從社會公德。其實老年人在幾十年的生活中多少都受到過中國優良傳統的薰陶。對仁,義禮,智,信都或多或少有所感染。因此在本質上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經過洛陽事件後,老年人今後鍛練一定要注意時間,地點,場所的規定,尊重他人的利益,多考慮年輕一代的生活壓力,多從自己子女的交流,溝通中去了解年輕人的需求。實際上這也尊重了自己!至於廣場舞僅僅是一個鍛鍊的形式。在定義上不是很嚴格,這種舞不一定非要在大面積的廣場上跳而且還不控制音量,這種後果必然引起別人的反感,大媽大爺聚在一起放上音箱,廣場舞的幽靈自然就加重了積怨。老年朋友們,想到自已的兒女就會: 退一步就自然寬。這不是孺弱,這是寬容與大度的美德!這和時尚,前衛並不矛盾。用你們的優良傳統完全可以與青年人交流和溝通,讓我們環境與社會更加和詣吧!


一凡one


廣場舞目前來講是中老年人最適宜也是人數最多的健身方式。不知道其它地方如何?我們這個地方擾民現象並不嚴重。如果真有擾民現象當然是應該注意的。要全國限跳廣場舞,看來有點荒唐,個別人的想法不能強加在多數人的身上。廣場舞名為舞,實際健身操居多。這麼多人參加健生,參加養生是社會的進步,時代的必然。

中國逐漸進入老年社會,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廣場舞已成了中老年生活的一部分。高樓林立已改變了很多人的生活習慣,人們不能總是呆在狹小的水泥 空間望著窗外發呆,活動活動伸伸胳膊,伸伸腿還是非常需要的。生命在於運動,但要想掌握比較複雜的體育技能並不容易,遠不如一看就會的廣場舞或健身操。

目前各地的廣場舞很多都是有序的開展的,很少在居民樓下或可能影響到別人的場所,很多都是社區或商家支助的,經常有的商家一到傍晚就會擺出音箱,放開喇叭吸引群眾,以此提高自已的商廈的知名度。它們會經常邀請一些隊來參加比賽或各種活動慶典,既豐富了退體老人的生活,也為商家做了宣傳。大家應當支持這種現象,讓我們的社會更和諧,生活更美好。


天太2


燃燒我的卡路里——

我越來越覺得廣場舞是建國以來搞的最好的一項民眾健身運動了,沒有任何其他運動形式可以和它媲美。


我們這裡每到傍晚,公園裡就會東一群,西一片的出現男男女女大跳廣場舞的熱鬧場面。隨著勁爆的樂曲,大爺大媽大姐大嫂們就開始扭動起腰肢,揮動起雙臂,大家一起嗨起來!

數個小時的運動量,無疑會讓一個年齡偏大的人燃燒去相當的卡路里,一天的疲憊都在這優美的律動中得到了緩解,一天的煩惱都在這豪放的張揚中得到了釋放……


請問還有什麼比廣場舞更讓普通百姓趨之若鶩,樂此不疲的呢?這麼多年廣場舞興盛不衰,愈演愈烈,那就說明了這種全民健身的運動的確是一種已經被廣大民眾接受和愛戴的好運動。

剛開始看到廣場舞,我也感到有點被打擾的感覺,可後來見得多了,也就習慣了。仔細想想,好像也沒什麼被打擾的:他跳他的,你逛你的,人家是在公園空地上,又沒在你家炕頭上,你憑什麼就覺得人家是一種多餘呢——你就不多餘?


當然不排除有些廣場舞選擇的場地有一些問題,或者播放的曲子太過吵人,更不排除有些人會太過自私,完全不顧對他人的影響,在一個根本就不該跳廣場舞的地方去大跳特跳。對於這樣的不自覺我們的確是應該視之為一種擾民現象並加以抵制的。但這畢竟是少數的個例嘛。我們不能因為有一個出軌就否定九十九個美滿婚姻的必要性,對廣場舞的要求又何必過苛?

在全國限制廣場舞這樣的提議無疑是站在路局外人角度的另一種自私自利,規範廣場舞是必要的,但禁止廣場舞就是因噎廢食的做法了。

大家都會老,都會有需要廣場舞的那一天的。多一點將心比心,你就多了一點健康看夕陽的權力,人類總不能吃奶時瞧不起拄拐的,拄拐時又看不起吃奶的,對吧?


蛙眼看天下


去年中央電視臺,生活圈欄目都有過專題討論此事,最終結論,最有益健身有利健康的,是廣場舞和步行,(什麼撞樹,劈腿,左右捶打都不可取),況且中央一貫支持廣場舞全民健生,是個別人想不讓跳就能杜絕的嗎?要支持!

當然擾民現象存在,晚九點後,停止一切活動,作出規範,使用宣傳條例並應該貫徹到位,老少彼此執行!😊




鴻雁南飛71266230


廣場舞真的擾民。因為城市空間限制,廣場周圍都是民居,廣場周圍這些樓裡面有上夜班的,有剛出生的嬰兒,有患各種疾病的老人的,有害怕大功率音響的,四面都是高樓,隴音,廣場周圍的居民確實是不堪其擾。

廣場舞可以跳,但是應該在一個遠離居民區的地方。

我也是老年人,但是神經衰弱,深受其害。



小路--118


對廣㘯舞的這種提法本身就是危言崇聽,譁眾取寵,廣㘯舞發展到今天已經是,國人不可缺少的文化生活內容,已經是深入人心的文化現象,晃且隨著各有關部門的關心和規範,廣㘯舞擾民的問題已基本上不存在了,再用廣㘯舞說事的人,不是別有用心,定是見不得大多數人好的,陰暗小人。


白水177189641


限制跳廣場舞,顯然是不合適。但限制時間,地點,聲噪標準等,還是很有必要的。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痛恨之中為最好!跳靜兩相宜,互相都滿意,豈不更好!若此,何樂而不為?!


hushouchang


廣場舞如同廣播操一樣,本身不是壞事,因此絕對禁止是不可能的,現在的問題是廣場舞被大媽們弄臭了,她們扙著人多勢壯,有恃無恐,無法無天,惡意擾民,導致現在廣場舞幾乎成了一種公害。所以關鍵政府要管起來,廣場舞團隊要到管理機構登記,明確召集人組織者是誰,同時規定場所,規定時間,(文化館,體育場提供場地可適當收費),而在非指定場所和時間跳廣場舞的一律取締,屢教不改,對組織者予以行政處罰,直至拘留。


王鐵龍109418481


最近一段時間,跳廣場舞這種活動究竟應不應被禁止,經常成為社會的爭論熱點。正方認為跳廣場舞播的音樂製造噪音,影響了他們的作息,影響了孩子的正常溫習。反方卻說跳廣場是一種既廉價又方便的運動,是一天勞累工作後的一種調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不是當事人,很難分出個對錯。

但明理人很容易發覺,有很多人有意或無意把跳廣場舞等同擾民,其實是一種誤導。社會的一切活動都會互為影響,這是無法避免的,你不能因你晚上加了班,日間需要睡眠而禁止別人唱歌聽音樂,禁止別人搞室內裝修。同一道理,你不能因要在晚上八九點溫習而禁止別人的正常活動,跳廣場舞。

法律有規定,晚上十一時起至早上七時止這段時間內禁止一切發出的噪音擾民,但在這段時間外,人們可以自由活動,別人不得干擾。

因此,怎樣判斷跳廣場舞是否擾民,就要看跳舞是在什麼時間段。如果大媽是在晚上十一點前跳舞,法律是允許的,相反就是擾民。

所以說,整治廣場舞,在全國範圍內禁止跳廣場舞是不乎合法例,是絕不應也絕不能推行。


葉157852130


其實跳廣場舞無可非議,關鍵是要選擇合適的地方與合適的時間,不要影響其他人正常的生活,前不久去了一趟歐洲,有些地方就用中文寫的警示牌,為了不影響他人的安寧,請不要大聲喧譁,估計有些人把這些東西帶去了,有些人一邊走一邊高歌或大吼,這些習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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