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芒市2018年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公告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建立完善扶贫荣誉制度,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要求,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芒市脱贫攻坚奖,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评选表彰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目的

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旨在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无私奉献、扶危济困、自力更生、开拓创新精神,动员更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困难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全市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办公室),市评选办公室设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承担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各推荐部门负责做好本乡镇、本部门的组织推荐工作。

三、奖项设置

芒市脱贫攻坚奖共设8个奖项182个名额:其中,先进集体奖项2个,设34个名额(

扶贫先进单位29个,扶贫先进企业5个),先进个人奖项6个,设148个名额(光荣脱贫户11名,脱贫致富带头人11名,扶贫好村官11名,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5名;扶贫先进工作者76名,社会扶贫模范4名)。具体名额数详见附件1、附件2。

四、评选范围

芒市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对象为:对芒市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扶贫先进单位:从脱贫攻坚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参与芒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中央、省、州驻芒市各单位及工作突出的乡镇、行政村。

扶贫先进企业:从扶贫企业主体中产生,表彰定点扶贫及各类帮扶企业中的先进典型。

光荣脱贫户:从脱贫户主体中产生,表彰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

脱贫致富带头人:从带动贫困户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参与脱贫攻坚,在当地产业发展中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成效明显的人员。主要选择村社干部、农村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在外经商或务工回村创业成功的本土人才等。

扶贫好村官:从乡村参与扶贫的基层干部主体中产生,表彰村组干部(含大学生村官)中的先进典型。

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扶贫先进工作者:从脱贫攻坚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级各部门从事扶贫工作的先进个人。

社会扶贫模范: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参与社会扶贫中的各阶层模范个人。

五、评选条件

芒市脱贫攻坚奖推荐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扶贫先进单位:组织机构健全,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抽调得力人员开展脱贫工作;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和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扶贫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勇于创新、因地制宜、作风优良、廉洁奉公。

扶贫先进企业:社会责任感强,以捐资助学、产业扶持、吸收就业、定点帮扶等形式,精准施策、点面结合、分类扶持,增强贫困户持续增收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光荣脱贫户:精神面貌好、产业发展好,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增收致富、脱贫退出,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成效显著。

脱贫致富带头人:爱国守法,遵规守纪,诚实守信,邻里和谐,脱贫致富思路开阔,办法点子多,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多渠道增收致富能力突出,善于带头致富、带领贫困群众增收明显,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认可度较高。

扶贫好村官: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摆脱贫困,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有典型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心系群众,坚守岗位,团结协作。工作务实主动,方法得当,实绩突出,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能力强,严于律己,群众公认。

扶贫先进工作者: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推动扶贫改革创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显著。

社会扶贫模范:热心扶贫开发事业,致力创新创业,以各种形式积极参加脱贫攻坚、扶贫济困等活动,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反响好,影响面大。

六、推荐办法

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和候选人评选推荐按属地原则进行,依据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一)组织推荐

1. 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荐本乡镇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和候选人(扶贫先进单位、扶贫先进企业、光荣脱贫户、脱贫致富带头人、扶贫好村官、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扶贫先进工作者、社会扶贫模范),由挂乡常委审核后报市评选办公室审核确定;中央、省、州属驻芒市各单位和市直各单位驻村帮扶先进单位和个人(扶贫先进单位、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由各乡镇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推荐,由挂乡常委审核后报市评选办公室审核确定,乡镇名额详见附件1。

2. 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市直行业部门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推荐(扶贫先进单位、扶贫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推荐,报市评选办公室审核确定,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市直行业部门名额详见附件2。

(二)群众推荐

群众推荐和各级社会组织推荐,由所在各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受理。

已获得2016、2017、2018年全国、云南省和德宏州脱贫攻坚奖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推荐。

拟推荐为芒市脱贫攻坚奖的候选组织填写《芒市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申报审批表》(附件3)、候选人填写《芒市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申报审批表》(附件4),并附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能够展现脱贫攻坚战的生动场景,反映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风貌,讲述真实感人的扶贫脱贫故事和先进事迹。有视频、图像材料的可一并报送。

市评选办将对推荐单位、人选进行考察审核,统一征求推荐人选户籍地和居住地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意见,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征求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意见。

七、实施步骤

(一)通知公告(10月20日至10月22日)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并向社会发布评选活动公告。

(二)申报与初评(10月24日至10月27日)

各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中央、省驻芒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积极申报,并在受理报名的基础上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评,于10月27前向市评选办公室报送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推荐报名材料分别以纸质原件、PDF文档和Word文档等三种形式一齐报送到市评选办公室,PDF文档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三)复评审核(10月28日至10月30日)

市评选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资格、推荐报名材料、主要事迹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市评选委员会根据复评复审情况,择优整理出芒市脱贫攻坚奖获奖建议名单,由市评选办公室征求纪委、公安、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意见,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全社会公示。

(四)报批审定(10月31日至11月1日)

市评选办公室将获奖建议名单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市级表彰对象。

(五)表彰颁奖(11月初)

芒市表彰活动在11月初举行并颁发芒市脱贫攻坚奖荣誉证书。将组织各级媒体、有关网站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动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设立脱贫攻坚奖的重大意义的批示精神,深刻领会评选活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到优中选优。要广泛动员,深入社会各领域各阶层,把推荐和评选表彰脱贫攻坚奖作为推动我市扶贫攻坚工作进展的重要抓手。要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点面结合,全面覆盖。各乡镇、各单位推荐人选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兼顾各类主体,均衡各具体奖项。

(四)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各乡镇各单位按照严把“六关”、做好“三配合”等要求,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奖实施。

严把“六道关”。一要把好政治关。全社会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事业,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要在政治上高度过硬。二要把好导向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导向,要把握好政策导向。三要把好数量关。为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进度,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宜精不宜多。四要把好质量关。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保证推荐质量。五要把好进度关。请各乡镇、各单位严格按照10月27个时间节点向市评选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所需填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参见附件。市评选办公室将组织评委进行资格审核、初评、复评及实地考察等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六要把好程序关。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自下而上进行推荐。乡镇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材料要经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领导小组公章,市直相关部门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材料要经单位主要负责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做好“两配合”。一是各乡镇、各单位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奖推荐、评选、表彰各项工作。二是各乡镇、各单位要配合做好获奖组织和个人出席全市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工作。

(五)联络员信息。请各乡镇、各单位明确本单位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责任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并及时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8)报市评选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梅、何敏

联系电话:0692-2104118,17708806105,18088151970

联系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芒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

附件1-2:芒市2018年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候选组织和候选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点击可下载)

附件3-6:芒市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候选人相关报表(点击可下载)

附件7:芒市2018年脱贫攻坚奖评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点击可下载)

附件8:芒市2018年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点击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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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芒市人民政府网

主编:邢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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