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某個具體腫瘤,到底什麼因素決定它的生長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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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因素能讓癌細胞加速分解增殖?

一,客觀事實上,同樣的癌症,發生在不同人身上,甚至同一癌症在不同的時候,進展速度有明顯不同!

以胃癌為例:腫瘤倍增時間因人而異,從半年多到20年都有,我們只能得到一個大體平均值6年左右。

而在肺癌,大量的案例證明:確診之前其發病進展非常緩慢,一般從遭受致癌傷害到能夠確診需要3-5年時間。但是,確診以後,有些癌症進展非常迅猛,能3-5個月就進入崩潰。

所以,探討腫瘤進展速度如此多變背後的原因,非常有意義。

二,傳統版本的腫瘤學論述腫瘤生長速度,都用倍增時間,生長分數和癌細胞生死存亡比率描述。

無疑地,導致倍增時間不等、生長分數不同、新生細胞和死亡細胞比率不一的背後原因,更值得關注。——是什麼導致腫瘤進展快了或慢了?

三,腫瘤細胞要增殖要生存,它需要相應的營養。它已經出生時就獲得營養優勢,所以,營養如何不是它進行快慢的關鍵。

腫瘤細胞已經獲得需要的各種基因突變,否則它沒有那些優勢表現。所以,也不是某個“快慢”基因決定它的生長。

每種腫瘤都有不同分型,例如肺癌就有腺癌、鱗癌、小細胞肺癌等。但是,每種分型都有進展快慢不同問題,分型也不是快慢原因。

在臨床觀察中,可以總結的是“什麼情況有利於預後”,就是經過治療,什麼情況下患者會開始穩定,起碼一定時間內不再進展或者進展緩慢。什麼情況下會一邊治療一邊迅速進展。

統計指出

有這三種表現的患者,就有極大可能腫瘤進展緩慢。相反的

第一,年老體弱者。

第二,精神狀態不好,心理嚴重失衡者。

第三,對治療不敏感,治療中病灶得不到緩解者。

有以上情況者,往往腫瘤會迅速推進,似乎獲得了什麼促進力量。

從這樣的分析,我們能得出的結論就是——

致癌傷害的存在以及機體被傷害後的表現狀況,是決定腫瘤進展快慢的決定性力量。

當致癌傷害一直持續作用,甚至越來越嚴重的話,當機體被傷害已經活力免疫力下降的話,腫瘤就迅速發展:會有更短的倍增時間,更大的生長分數,更多的新生腫瘤細胞出現。

相反的,當我們活力免疫力良好,致癌傷害不復存在,腫瘤就失去了生長的力量,就會開始減慢動作。

四,這是非常好的啟示

這樣的結論告訴我們——

任何時候,只要我們想方設法清除致癌傷害,恢復機體活力免疫力,就有機會讓腫瘤停止腳步!

那樣的話,一個不再進展或者進展非常緩慢的腫瘤,對我們的壽命就可能沒有任何影響!

回答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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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某一個具體的腫瘤來說,決定它生長速度的因素有很多。
不過現在在醫學上來說那麼決定這個腫瘤生長速度的首要因素就是這個腫瘤細胞的類型,腫瘤細胞的分化程度。

比如我們知道打小細胞肺癌。這種肺癌的生長速度是非常非常快的。

其次,和這個腫瘤生長在什麼地方也很有大的關係。比如腫瘤長在一個比較脆弱的組織。像是肺癌,肝癌這樣的組織之內腫瘤細胞生長空間也比較大,血供也比較豐富。在腫瘤達到一定大小之後,生長的速度會非常非常的快。

促進腫瘤細胞增長的根源在於腫瘤的基因。如果得腫瘤基因突變的比較嚴重,沒有抑制它生長的因素存在,那麼他肯定長得非常非常快。這也是現在抵抗腫瘤的治療無法解決的關鍵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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