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強化監督,除惡除盡—南陵縣檢察院依法辦理高某某等人尋釁滋事案取得實效

「扫黑除恶」强化监督,除恶除尽—南陵县检察院依法办理高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取得实效

點 擊 藍 字 | 關 注 我 們

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某在南陵縣弋江鎮成立“天豪金融”典當行,與被告人錢某等人結拜為兄弟,並將錢某等人安排住在賓館,專門進行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2017年7月份,被告人高某為獲取“名氣”,想去找跟王某某有過節邱某某搞事情。7月下旬,別告人高某糾集張某等人,準備刀具尋找邱某某,並對邱某某進行追砍,致使邱某某輕傷二級。此外,被告人高某多次糾集錢某等人到他人賭場、棋牌室,以暴力、威脅手段在一定南陵區域內持刀隨意毆打他人,脅迫他人提供經濟支出,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扫黑除恶」强化监督,除恶除尽—南陵县检察院依法办理高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取得实效

訴訟過程

案件由南陵縣公安局偵查終結,於2017年11月28日以被告人錢某等人犯尋釁滋事罪向南陵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何富強同志負責該案審查起訴工作。案件辦理過程中,南陵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認定高某等人為惡勢力犯罪集團,並追訴一名漏犯、一項漏罪。另對於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嚴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案件線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2018年6月5日南陵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高某等5人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對5名被告人判處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等不等的有期徒刑。對於嚴某某涉嫌開設賭場案件,公安機關經偵查並移送審查起訴。後嚴某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南陵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

「扫黑除恶」强化监督,除恶除尽—南陵县检察院依法办理高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强化监督,除恶除尽—南陵县检察院依法办理高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取得实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