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人!這個老闆的銀行流水被稅局扒了個底朝天!

隨著稅務稽查方式逐步多樣化,企業一旦被查,幾年的舊賬都會被翻出來,這讓每一位老闆會計都心驚膽戰。

今年5月,武漢國稅公佈的一個案子。

武漢某公司劉某(支付資金方)交待支付武漢xx包裝有限公司(個人賬戶偷稅方)法人代表高xx購貨款82,445.86元,貨款匯入高xx農業銀行個人賬戶(賬號622846005000263xxxx),武漢為遠包裝有限公司未開具發票,具體情況如下表,應補增值稅11,979.31元。
嚇人!這個老闆的銀行流水被稅局扒了個底朝天!

2017年眉山市某案例

2017年6月,眉山市某商業銀行依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向眉山市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提交了一份有關黃某的重點可疑交易報告。眉山市人民銀行立即通過情報交換平臺向眉山市地稅局傳遞了這份報告。
黃某在眉山市某商業銀行開設的個人結算賬戶,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間共發生交易1904筆,累計金額高達12.28億元。這些交易主要通過網銀渠道完成,具有明顯的異常特徵。(這個老闆2年操作1904筆,金額這麼高,這個企業出納也夠累的)
其賬戶大額資金交易頻繁,大大超出了個人結算賬戶的正常使用範疇。其賬戶不設置資金限額,不控制資金風險,不合常規。
黃某本人身份複雜,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個人賬戶與其控制的公司賬戶間頻繁交易,且資金通常是快進快出,過渡性特徵明顯。(其實現實中大多數企業老闆私戶都是這麼操作的)
最終,稅務查出來黃某2015年從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紅利所得2億元,未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萬元。

通過這兩個案例以及稅局的宣貫的政策,可以看出,企業法人賬戶已經進入了稅局的法眼,未來關於企業老闆個人賬戶資金往來,將成為稅務稽查機關的重點關照對象。

1、個人賬戶大額和可疑交易銀行稅務將共享信息

國辦函[2017]84號,明確規定了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國務院銀行業、證券、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組成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工作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門發現異常,互相分享信息。之前稅務掌握私人賬戶資金變動是非常困難的,現在變得越來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賬戶頻繁資金往來風險大

根據稅收徵管法規定,稅務雖有權查詢個人和企業銀行賬戶,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執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從2018年開始,各地金融機構與稅務、反洗錢機構合作勢必加大,老闆私人賬戶與公司對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將面臨監控。

3、虛開發票路子徹底堵死

目前主流的虛開發票的方式往往是高開發票扣除手續費後流回公司老闆私人賬戶,以後這些異常的資金交易被監管之後,虛開發票的資金流水落石出。

4、公司偷稅必遭嚴查

公司偷稅的一貫伎倆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頻繁流入老闆個人賬戶!稅務和銀行沒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稅務的稽查手段有限,但現在可能在稅務局拿到銀行的數據就已經大體發現企業偷稅的鏈條了。

以後,這些企業不安全!

1、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

這種企業說實話,三年長虧不倒必有隱情。其實稅務稽查人員去企業一看就能明白,企業規模和發展勢頭還不錯,員工也很積極,就是賬面虧損,這種企業很有可能存在隱匿收入的可能性。

2、收入成本嚴重不匹配

錢去哪裡了?毛利偏低、稅負偏低的企業,往往不是偷稅就是虛開發票。賬面庫存幾百萬,實際可能都沒有了!這些看上去很風光但經不起稅務實地核查,一去庫房就可以看出企業的好多庫存不知道已經賣了多久了,但因為老闆不讓去做計收入,就沒有結轉成本,就一直虛掛!

3、客戶是toC的企業容易隱匿

大家最常見的一些教育培訓、餐飲、裝修、小超市等企業,往往客戶是個人,個人又不去要發票,這就給偷稅創造了土壤。

溫馨提醒:

1、會計不參與

其實很多企業都是通過法人和會計的銀行賬戶收錢,這種風險是很大的,稅務如要聯查的話,這2類人一定會被查。

2、國地稅合併之後此類違規將更加精準

國地稅合併之後,稅務的稽查力量將會更強,對於工資違規發放、現金髮放、虛假申報、隱匿收入、買賣發票等都將更加精準。

本文來源馬靖昊說會計、稅來稅往,由在e企綜合整理發佈,如需查看更多信息,請點擊下方“瞭解更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