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漲了,開發商狀告自己無證銷售,法院:合同有效

房價漲了,開發商狀告自己無證銷售,法院:合同有效

2016年4月22曰,石家莊市趙女士與石家莊世紀鴻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內部認購協議》,約定購買世紀鴻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位於石家莊市中山西路363號麒融國際項目X號樓X單元X室房屋一套,趙女士向開發商繳納房屋總價款950400元,約定交房時間為2017年5月1日。

房子不斷延期不說,開發商今年還把趙女士告上法庭,以地產項目沒有取得任何手續為由,請求法院判定原、被告簽訂的《內部認購協議》為無效合同。根據“安居客”網站的統計,本市 房價從2016年到2018年整整上漲了一倍: 2016年均價7548. 42元, 2018年均價15843. 13元。開發商之心,可謂路人皆知、險惡之極,視誠信為玩物。

房價漲了,開發商狀告自己無證銷售,法院:合同有效

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8月22日立案後,近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意圖一旦得以實現,會有眾多的購房者權益無法保障,最終受損害的,將是社會公共利益以及本地區的司法公信力。”被告在庭審上說。

法院查明,原被告雙方在簽訂《內部認購協議》時,涉案房屋系現房,但原告未提供辦理竣工驗收的證據,案涉項目至今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原、被告對簽訂《內部認購協議》的事實無異議,該協議應屬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告在未取得預售許可的情況下銷售房屋並收取了被告鉅額款項後,又在房價大幅上漲後的今天以自己未取得預售許可為由要求宣告合同無效,明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其向法院提出訴訟的行為屬濫用訴權的行為,構成惡意訴訟,應從實體上否定其權利請求。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石家莊世紀鴻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房價漲了,開發商狀告自己無證銷售,法院:合同有效

原告在未取得預售許可的情況下銷售房屋並收取了被告鉅額款項後,又在房價大幅上漲後的今天以自己未取得預售許可為由要求宣告合同無效,明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其向法院提出訴訟的行為屬濫用訴權的行為,構成惡意訴訟,駁回原告石家莊世紀鴻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開發商淋漓盡致的展現了無奸不商的特性,以自己最大利益鑽法律空子,在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明的情況下,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後又以該條款為由請求法院確認合同無效,裡外都是自己的理,哪管他誠信不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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