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判你|小鳴單車的尷尬「退場」:聚焦全國共享單車公益訴訟第一案

中国审判你|小鸣单车的尴尬“退场”:聚焦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

點擊上方“中國審判” 可以訂閱哦!

文 | 本刊記者 張春波

中国审判你|小鸣单车的尴尬“退场”:聚焦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

>>庭審現場

2018年5月21日,《廣州日報》A1版的右下角刊發了一則小鳴單車的道歉聲明,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這是時隔幾個月後,小鳴單車正式給公眾和用戶作出的一個公開交代,雖然押金退還的問題仍在解決過程中。

這則100餘字的聲明看似簡單,實際上卻來之不易。或許很多讀者並不知道,這並非小鳴單車主動為之,實際上是法院在判決中對小鳴單車提出的要求之一,在判決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道歉聲明方才面世。

2017年6月以來,共享單車行業進入下半場角逐較量,不少廠商紛紛倒下或退出,小鳴單車不幸成為行業急劇變革中尷尬離場的一員。然而,公眾對小鳴單車的關注並未隨著其離開角逐場而告一段落。因未能退還用戶押金,小鳴單車捲入了一場公益訴訟,被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告上法庭。這一案件被稱為“全國共享單車公益訴訟第一案”。

消委會就押金提起公益訴訟

2016年7月29日,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悅騎公司”)成立。之後,悅騎公司通過開發的“小鳴單車”APP向消費者提供小鳴單車服務。

與市面上不少共享單車的操作模式類似,用戶在使用小鳴單車時,需先下載手機APP進行註冊,並交納199元押金。悅騎公司表示,消費者在提出退還押金申請後,在1-7個工作日內,公司會將用戶押金原路退還。

2016年10月,小鳴單車宣佈完成1億元人民幣A輪融資,領投方為運動單車品牌凱路仕。在A輪投資後不久,凱路仕董事長鄧永豪加入小鳴單車創始團隊,全面參與小鳴單車的經營戰略、產品研發和供應鏈整合業務。與此同時,小鳴單車最初的創始人金超慧逐漸退出了對小鳴單車的管理。

隨著資金的投入,小鳴單車迎來投放的高峰期。據透露,小鳴單車的車輛成本只有400元,遠低於同行,加上使用實心輪胎,後期維護成本也相對較低。其相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以每輛車每天騎行4次、每次收費0.5元計,理論上200天即可收回成本,回收成本週期還不到對手的三分之一。”

中国审判你|小鸣单车的尴尬“退场”:聚焦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

然而,運營僅一年左右,隨著被曝出用戶押金無法退還的情況,小鳴單車陷入了經營危機,未來構想也隨之崩塌。

自2017年8月起,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廣東消委會”)陸續收到小鳴單車用戶關於押金逾期未退還的投訴。

大概同一時間,關斌接手小鳴單車。“一開始公司運營良好,是可以盈利的,後來其他自行車運營企業開始實行免押和補貼,導致小鳴單車用戶騎行量和註冊用戶數下降,公司經營狀況下降。”

關斌表示:“我只是負責重組、找新的投資人。接手以來,我個人賬戶借了累計500萬元給公司,用於支付員工工資等。鑑於客觀原因,公司重組不成功,而且股東不願意投資。”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東消委會的宗旨和業務範圍是依法對商品和服務開展社會監督,受理消費者投訴,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在發現關於小鳴單車的投訴增長較快後,廣東消委會第一時間聯繫了悅騎公司,通報投訴情況,並提出妥善解決退款問題的要求。同時,在聯繫小鳴單車廣州區城市負責人後,雙方建立了投訴快速轉辦銜接機制。

在後續投訴仍在增長的情況下,2017年9月12日,廣東消委會啟動專項調查監督,依據法定職責,向企業發出正式調查函,對引發退押事件的原因、退押申請的處理、消費者的資金安全等情況啟動針對性調查。小鳴單車在後續回函中,聲稱己方的資金安全。同年10月17日,廣東消委會約談了小鳴單車相關負責人,進一步瞭解退押申請處理效果,指出互聯網企業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不足,強調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別是押金資金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考慮到此事在社會上的敏感性,廣東消委會對該事件高度重視且十分慎重。

廣東消委會新聞與公共事務部副主任凌遠昌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當時,我們還是想給小鳴單車機會,希望其能儘快妥善解決好這個問題,正常運營,繼續為消費者提供服務。”

凌遠昌告訴記者,2017年8月-10月,小鳴單車方面對於投訴的處理比較積極,也退還了部分用戶的押金。11月後,廣東消委會發現小鳴單車對投訴的處理變得緩慢、消極,與消委會對接溝通的負責人亦離職。在原有投訴尚未解決完的情況下,又陸續接到新的投訴。

“此時,我們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最初,小鳴單車方面解釋說是因為系統問題,導致押金無法及時退還,但後來我們懷疑是否有資金鍊斷裂。”

為了讓廣大消費者知曉和預見可能的風險,2017年11月1日,廣東消委會發布三季度投訴分析報告,向社會公開通報了包括小鳴單車在內的消費投訴情況,披露了共享單車行業經營發展存在的問題。

截至2017年12月8日,廣東消委會已收到消費者對小鳴單車的投訴達2952件次。

鑑此情形,廣東消委會開始著手準備訴諸法律解決。得益於前期調查、研究等工作做得較為充分,一週時間內,廣東消委會便正式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小鳴單車立即停止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的行為,採取對消費者押金專款專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第三方監管等措施,並向消費者完整披露等,正式打響了全國共享單車公益訴訟第一案。

強制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

2017年12月18日,廣州中院依法受理了此案,並交由環境資源審判庭辦理。廣州中院副院長姜耀庭擔任審判長,與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韓方及法官茹豔飛,人民陪審員何田生、王香梅共同組成了合議庭。

廣州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自2016年12月30日掛牌成立以來,已受理消費公益訴訟案件8件,其中由廣東消委會提起的共5件。

韓方副庭長介紹:“起初,本院所受理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基本上由民事庭辦理,但因公益訴訟案件的程序與其他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後經院黨組決定,將所有的公益訴訟案件統一歸口到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

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特殊性之一在於對訴前程序的要求。韓方副庭長告訴本刊記者:“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要求,消費者組織在提起訴訟前,應履行公益性職責,包括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以及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在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時,應當提交上述材料,方可立案。”

“此外,法院受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後,應當公告案件受理情況,並在立案之日起十日內書面告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作為全國首例共享單車公益訴訟案,對於到底該向哪些部門發送書面告知這個問題,廣州中院犯了難。

合議庭經過討論後,最終決定參考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等8部門制定的《關於鼓勵和規範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結合案件主要涉及的押金問題,2017年12月22日,廣州中院公告了本案的受理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告知了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廣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因考慮到社會關注度高,為保證現場有充足的旁聽席位,法院特別將庭審安排在了較為寬敞的第二法庭進行。

當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以及小鳴單車的用戶到場旁聽,而更多的用戶和其他民眾則通過網絡觀看了直播。

悅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關斌出席庭審,這讓不少人感到意外。在廣東消委會提起訴訟之前,因眾多用戶的押金退還受阻,小鳴單車備受輿論關注。此後,身為法定代表人的關斌久未出現在公眾視野。

實際上,法定代表人的出庭也來之不易。

“庭前證據交換階段,法定代表人一直沒有露面,我們連其聯繫方式都沒有。雖然有律師來處理訴訟事宜,但對於涉及公司的一些具體情況,律師也並不完全瞭解。”書記員李葦鏇說。

“考慮到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出庭,關於本案的很多關鍵信息,法院和公眾均無法掌握,這會影響到案件的審理和判決。經討論後,我們決定強制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韓方告訴本刊記者。

關斌的出庭也獲得了法庭的認可。庭審開始後,審判長姜耀庭當庭宣佈:“鑑於本案的審理涉及眾多消費者的利益,為滿足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實現庭審的實質化,本庭決定被告廣州悅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強制出庭應訴,以體現責任。在本庭批評教育和警告之後,被告廣州悅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關斌先生克服牴觸和畏難情緒,按時出席今天的庭審。對這一遵守法庭紀律的行為,本庭表示肯定。”

法庭之上,不容虛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法庭責令關斌當庭簽署了《誠信訴訟保證書》並進行宣讀。

法院當庭作出判決

對於這個新類型案件,審判長姜耀庭曾召集合議庭研究,確立了基本的裁判思路—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貫徹司法為民,又要給予新生的互聯網企業以一定的機會,秉持鼓勵和規範的態度。

悅騎公司法定代表人關斌在庭上陳述稱,公司總共投入43萬餘輛單車,收取押金的總額為8億元左右,約70萬消費者的押金沒有退還,其中在平臺申請退還押金的消費者有50萬左右。

“消費者個人維權成本高,取證困難,我們提起這一公益訴訟,不論結果如何,消委會都邁出了保護眾多小鳴單車用戶權益的重要一步。”當天,凌遠昌特意趕到法院旁聽。當聽到審判長宣佈休庭半小時後進行宣判,他感到既意外又欣喜。

廣州中院當庭作出判決:悅騎公司按承諾向消費者退還押金,如不能滿足退還押金的承諾,則對新註冊消費者暫停收取押金,同時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收取而未退還的押金向小鳴單車運營地的公證機關依法提存,並向未退還押金的消費者公告;悅騎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公眾足以知曉的方式向消費者真實、準確、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還等涉及消費者押金安全的相關機制和流程等信息,將披露內容向註冊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並向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悅騎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廣州日報》A1版和廣東省省級以上電視臺發表經本院認可的賠禮道歉聲明;悅騎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支付調查取證、委託律師代理的合理費用共計23054元。

開庭前,對於小鳴單車具體在哪些城市運營、押金如何使用等問題,合議庭本期待能通過庭審來解決這些疑問。

“雖然法定代表人關斌表示因很多高管離職,自己也不清楚所有情況,未能當庭解答所有問題,但是我們也瞭解到一些新信息。”韓方介紹,“比如,合議庭庭前曾考慮將未退還的押金均在廣州提存。但開庭中,瞭解到運營地涉及上海、杭州、無錫等10餘個城市,為方便消費者維權,休庭期間,合議庭成員再次對此進行了討論,最終決定由運營地的公證機關提存。”

凌遠昌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判決基本上支持了我們的訴求,這個判決也將對共享單車行業產生很大的警示作用。作為互聯網企業,社會各方已給予共享單車這一新生事物足夠的試錯空間,但寬容不等於縱容,企業不能拿消費者的利益作為試錯的資本,行業探索及經營失敗的賬單不能由消費者支付,這是眾多經營者特別是共享單車從業者必須恪守的底線。”

一審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創新判項維護公共利益

沒有在先案例可以借鑑,如何確定判項是合議庭遇到的一個難題。既要考慮如何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指出企業存在的問題,又不能過度干預。經過了幾次調整後,判項才大體上確定下來。

“作為備受輿論關注的首例案件,合議庭感受到很大的壓力,但越是如此,越要把每個環節都要考慮好。”韓方告訴記者,在作出判決時要考慮到公益訴訟與私益訴訟的銜接、審判程序與執行程序的銜接。此外,庭審過程和判決內容還要充分體現尊重社會公共利益。

“比如,廣東消委會提出‘即押即退’‘第三方監管’的請求,我們在判決論述中認為這是合理的,但因目前缺乏必須為之的法律依據,故在判決中表述為‘本院不作調處’,未寫‘駁回’。這是一起公益訴訟案件,不寫‘駁回’,實際上是對公共利益的尊重,同時也體現了對廣東消委會履行公益性職責的支持和鼓勵。”

在本案判決中,法院確定了關於押金的善意使用、公示使用、安全使用等原則。實際上,這是法院對廣東消委會提出“即押即退”等問題的變相肯定。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完整披露涉及消費者押金安全的相關機制和流程等信息,將披露內容向註冊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並向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以確保真實。對此,韓方表示:“司法具有謙抑性,不能衝到前面去制定行政管理規則。這也是間接提醒行政機關,關注共享單車企業運營發展是否有需要加強監管的環節。”目前,合議庭也正在整理給相關監管部門的司法建議。

本案判決的另一個創新點在於借鑑了知識產權領域裡面的“即發侵權理論”,廣東消委會提出“人人都是消費者”,對此觀點,法院在判決中給予了讚賞。

“小鳴單車通過APP作出的承諾,既是對單個消費者的,也是對消費群體的承諾,只要有一個滿足不了,侵犯的就是整個消費群體的利益,所有的押金均應提存。”韓方告訴記者,“這也留給我們一個新的思考,消委會是否在收到第一單投訴時即可提起訴訟?”

判決書中的一句話也很有新意—“被告廣州悅騎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賠禮道歉義務,不因本院裁定受理關於被告廣州悅騎公司的破產申請而停止執行。”這樣的表述並不多見。對於這句話是否寫入判決,審判長姜耀庭及其他合議庭成員也是反覆研究了很長時間。

最終,合議庭還是選擇將這一態度保留在判決書中。韓方解釋說,在庭前證據交換及庭審中,小鳴單車方面就已表示,不排除通過破產來解決問題,消費者權益可能會面臨風險。“我們認為,對於信息披露和道歉,這本身只是一個行為的履行,不涉及財產問題,不應因破產而停止,否則判決就會流於形式。”

由此,小鳴單車的道歉聲明方才得以“落地”。

中国审判你|小鸣单车的尴尬“退场”:聚焦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

2018年5月18日,廣州中院發佈公告稱,小鳴單車經營方已經進入破產程序,押金未退還的消費者可進行債權申報。方法是關注微信公眾號“小鳴單車破產工作信息”,通過下方菜單欄的“申報入口”操作。根據公告,消費者可在2018年6月27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據悉,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於2018年7月10日14時30分在廣州中院召開。

本期封面

中国审判你|小鸣单车的尴尬“退场”:聚焦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

《中國審判》雜誌2018年第12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