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含淚爲母伸冤,相信法律自有公道,網友:吃人血的歌手

作為歌手,曲婉婷憑藉在2012年的一曲《我的歌聲裡》,一夜之間爆紅兩岸三地,成為無數翻唱的代表作,之後又有一系列非常賣座的作品,一度成為明星人物。不僅如此,她還擔任了溫哥華駐華大使,在事業上來說可謂大豐收。但是,曲婉婷光鮮的外面卻隱藏著另外一個故事。

曲婉婷含淚為母伸冤,相信法律自有公道,網友:吃人血的歌手

曲婉婷在加拿大留學,專業是音樂,而且一學就是10年,這對於普通家庭來說,根本就承擔不起,我們不得不羨慕曲婉婷家境非常殷實。但是,通過調查發現,其實曲婉婷的成功,完全是在母親貪汙3.5億的幫助下實現的,而這個幫助完全是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獲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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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母親叫張明傑,曾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在職期間,因貪汙侵吞國有資產3.5億,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靠侵吞國家3.5億資產,把自己女兒培養成一名非常知名的歌手,太有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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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婉婷就發佈微博,說自己失去了母親,內心非常的痛苦,字裡行間情感真摯。而且,她還表示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自己的母親是無辜的,甚至還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疑罪從無!雖然愛母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如此冠冕堂皇的為其母親辯解,難道就曾想想那些受害人的感受嗎?通過誤導輿論來給母親洗脫罪名,非常的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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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發佈微博時,就遭到了網友一致的口誅筆伐!網友的回答基本呈現一邊倒的態勢。“簡直就是人血歌手,她留學費都是她媽用貪汙的錢支付的,這種人國內就該禁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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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億還能是疑罪?落實十分之一也是重罪”“她每在媒體露一次臉,估計那些被她家害慘的人不抽她的,都是用的別人血汗錢”“她已經不是中國公民了,不然你以為她為什麼敢這麼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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