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丈夫去世後,要求老婆承諾夫妻共同買的房子留給自己孩子該怎麼辦?

俺的親孃也


關於這個問題太複雜了,不是一時間可以瞭解的,因為關於房產的東西,所說涉及的太多太多。就從你發的問題字面上來說的話,最保險的方式如樓上所說當然是趁著自己還在直接過戶給自己的孩子最安全。

雖然這樣的方式是最安全最保險的,但是就情感上來說,還是對妻子有點不負責任吧,或者說不相信吧,不知道你的孩子現在多大了,如果可以的話就直接把孩子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面去,或許這樣更好吧。房產證寫自己孩子的名字,孩子需要年滿18週歲才有法定的歸屬權,因為孩子是未成年時,是沒有民事行為的,房產證需要有監護人,但是當孩子年滿18週歲時,房產和房產自動轉為法定歸屬房產,但監護人在這期間是不能變賣房產,不能將房產作為抵押貸款的。

當然具體是不是這樣,我也不太清楚,但是如果你真的要把房產給自己孩子的話,或者房產證寫自己孩子的名字,未滿18週歲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還有就是孩子到18週歲前,父母或者說監護人有沒有權力把房子用作其他。這些肯定要去諮詢一下律師。不能只看頭條裡的答案吧!

上述這兩種情況,一種是已滿18週歲直接過戶給自己孩子,一種是如果孩子未滿18週歲過戶給孩子,孩子有沒有法律效力,還有就房產證上同時寫妻子和孩子的名字,當然如果孩子已經滿了18週歲的話,當然就不需要去諮詢律師了。如果我是你,我會選擇在房產證上寫妻子和孩子的名字。


聞爾問爾


最保險的解決方式就是,夫妻雙方到房管局直接過戶給孩子。其他任何一種方式都有風險。

由於不知道你們的房子是否是婚後購買的。以婚後購買的為例,如果是婚後共同購買的,共同共有,丈夫一半,妻子一半。如果丈夫去世,丈夫的一半成為遺產,丈夫的父母、妻子、孩子都有權繼承,另一半妻子本身就佔有,不能繼承。這種情況,即使所有人都放棄,只有孩子繼承,最後變成孩子、妻子共同佔有該房產。妻子對她自己的一半仍可以隨意處置。

即使,現在讓妻子寫下什麼承諾,或者自己立遺囑,房產歸孩子,但是遺囑也是可以更改的。況且自己處理的只能是房子的一半,妻子的那一半即使承諾了或者也立了遺囑給孩子,但是還是可以更改的。

所以,最保險的方法是一步到位,二人直接過戶給孩子。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給孩子的房產一般就不能隨意處置了。等孩子成年之後才能買賣、抵押等。

因此,採用哪種方式,慎重考慮。


法律知識知多少


1,現在就直接過戶到孩子名下。2,夫妻雙方到公證處訂立遺囑,寫明孩子歸孩子(具體內容公證處的工作人員會寫)3,你和你愛人去公證處訂立贈予公證贈予孩子,4,如果你愛人同意以上這樣,你自己可以訂立自己的遺囑,你享受的房子一半產權只能被孩子繼承。


一壺老酒似神仙


杞人憂天,你死了,你妻子會處理好孩子的生活與房子的歸屬權,你不放心,在你沒死前與妻子好好商量下,在可能的情況下把房子產權寫在兒子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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