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編從淄川區政府網站獲悉,淄川區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對城區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通
關於對城區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治理成效,全面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嚴歷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經區政府批准,決定面向社會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對城區實行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舉報區域
東至湖南路,北至膠王路、眉山路,西至張博路附線(G205),南至南外環(含將軍路賈官村、七里村、崑崙鎮南石谷村、山嘴頭、蘇王村、興隆村)範圍內的相關環境違法行為。
二、舉報範圍
(一)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導致所排放油煙對附近居民居住環境造成汙染的;
(二)在舉報區域內露天燒烤造成油煙汙染的;
(三)在舉報區域各種形式的直燃煤(不包括民用);
(四)擅自恢復生產的“散亂汙”企業。
三、獎勵辦法
舉報上述環境違法行為之一的,經各主管部門調查屬實,給予舉報人獎勵:
(一)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導致所排油煙對附近居民居住環境造成汙染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實後,獎勵2000元整;
(二)露天燒烤造成油煙汙染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實後,獎勵2000元整;
(三)發現直燃煤的經營業戶或發現工業企業直燃煤的,由環保部門查實後,獎勵3000元整。
(四)對擅自恢復生產的“散亂汙”企業,由環保部門和所在鎮辦查實後,獎勵20000元整。
三、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採用來訪、電話、信函等方式舉報:
1、投訴熱線電話:5181534
2、信函投寄地址: 淄川環保分局(淄城東路59號)。
四、有關要求
(一)舉報時要提供環境違法行為的對象或基本證據,匿名舉報人要編寫一個六位數的密碼並告知受理工作人員,領取獎金時,投訴人憑六位數密碼,通過電話或當面核實並提供銀行卡號經環保部門核准後發放。
(二)同一環境違法行為有多人舉報時,獎勵在第一時間舉報的舉報人。被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經查實的將在《淄川工作》、淄川電視臺等向社會公告。
(三)舉報人自公告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電話核對情況,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舉報人應如實反映,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惡意舉報擾亂環保部門正常工作秩序,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將移交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五)信訪受理人員對舉報人的舉報實行嚴格保密,對洩漏舉報人情況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六)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淄川區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
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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