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強大的社會,才能造就真正強大的國家!

在國際語境中,國家是一國的統稱,而在一國之內,國民所謂的國家則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

國家和社會,國家是國家機器、行政部門,代表的是以中央政府為首的統治階級在一國的統治力。而社會,指的則是人民自發組成的自治組織、公共事業、社團;人民用這些社會團體組成自己的力量,以阻擋統治階級的強權,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

國家和社會是對立而統一的,只有國家和社會之間達成一種健康穩定的均衡,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國家。國家和社會間的對立統一是一切現代國家的基礎,且到目前為止,一切發達國家都達成了這種健康均衡,這才是造就一個發達國家的內在深層因素。而其他發展中國家或不發達國家都無法達成國家和社會間的均衡。

只有強大的社會,才能造就真正強大的國家!

第一種情況是弱國家、弱社會,這樣的國家無力統治其社會,社會也無力影響到國家,看起來也是種均衡,但實際上雙方都提供不了約束對方的秩序,結果只能陷入到無法無天的狀態,國無體統,民無力量,這樣的地方最終只能成為犯罪分子、恐怖分子的天堂,被文明社會所遺棄。

第二種情況,弱國家、強社會,社會有了一套維持自身運轉的機制,至少維持了社會穩定,人民能在這個社會中謀生求發展,算是好過了前者;但國家弱,無法影響社會,那社會中就會有法律管束不到的強人,危害社會公平;更嚴重的是,“弱國家”導致國家機器沒有從社會中獲取養分的能力,那就不能集中力量辦大事,就永遠與強國無緣。

只有強大的社會,才能造就真正強大的國家!

第三種情況則是我們最熟悉的情況——強國家、弱社會,國家機器強大到了可以為所欲為,能搜刮大量民財來辦大事;行政體系龐大而優越,能死死地控制住社會。這樣的國家雖會有一時的強大,但沒有強大的社會與之匹配,人民痛苦而愚昧,形成不了社會力量,連事業單位等原本該屬於社會範疇的力量也被國家收編。最終只能走向竭澤而漁,它的發展是有上限的,永遠跳不出中等收入陷阱。

只有強國家、強社會同時存在,才能造就真正的強國。所有在國際上造就正面影響的大國都應證了這條鐵律。這樣的國家能辦大事,且有了社會的制約就無法為所欲為,才能在社會的監督下為民辦實事;國家也能維持社會的穩定,社會中再弱勢的群體都能自發地組成團體保護自身的權益不受侵犯;社會內部的活力成為國家發展的永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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