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市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對趙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8月14日,赤峰市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對寧城縣和順實業有限公司生產廠長趙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在擔任寧城縣和順實業有限公司生產廠長期間,在不具備安全生產設施、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組織工人施工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李某某(實際投資人)等七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