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懷孕的女孩:和醉酒繼父單獨在家,成她一生噩夢


16歲懷孕的女孩:和醉酒繼父單獨在家,成她一生噩夢

1

郝雲早上一起來就熬了一鍋粥,烙了雞蛋餅,還把今天的早報放在餐桌的一旁。去郝芳屋裡叫她吃飯的時候,郝芳已經醒了。醒著,卻背對著郝雲躺著,一動不動。郝雲說:“芳,起床吃早飯了。”郝芳鼻子裡輕輕“嗯”了一聲,算是答應。

郝雲從郝芳屋裡一轉身,眼淚又快要下來了。那件事以後,孩子算是毀了。以前多麼愛乾淨愛漂亮的姑娘,現在如果不是被她逼著,竟然可以一個禮拜都不洗澡,不換內褲。郝雲問過她為什麼,她的回答讓郝雲揪心。她說:“反正自己已經髒了,破鞋一隻,爛抹布一塊,洗不洗都那樣了。”

郝雲深吸一口氣,硬是把眼淚壓回肚子裡。她又專門繞到陽臺,去給她種的幾株三色堇澆水。她以前只忙著賺錢討生活了,從來沒耐心伺候花草。可是現在,她養了花,還養了熱帶魚。她必須得強迫自己正常地生活下去。郝芳垮了,她當媽的不能垮。郝芳不吃飯,她得大口大口吃,把自己弄得健健康康,才能有勁掰開郝芳的嘴,給她一勺一勺往下灌。在確定郝芳能自立自信之前,她得一步不離開地守著。

叫了三次,郝芳還是沒來吃飯。郝雲盛滿一碗粥,把雞蛋餅架在筷子上,端著碗再次進了郝芳的房間。

2

林偉第一次和郝雲說話,是他當鰥夫的第十年。他的攤位本來在市場這頭的入口,這一天市裡要來領導檢查菜籃子工程的進展,為了好好表現爭榮譽,市場裡的主任說服了他們幾個賣雜誌和文具的攤販,把攤位車挪到裡面,讓賣菜的出來。

林偉的攤位被安排在了郝雲的旁邊。她守著個冰櫃,穿著綿綢的短衫和長褲,頭髮胡亂地在腦後紮成個球,身邊的板凳上坐著一個十來歲的小女孩。

來林偉攤位買雜誌的大多是附近中學的高中生,他們買一本漫畫雜誌,再在郝雲的攤位上買根棒冰。

有的時候,郝雲零錢不夠找不開錢了,林偉就幫忙換一下。林偉心好,一天,郝雲的冰櫃出了問題,眼看著整整一冰櫃的冰激凌就要化成糖水,郝雲急得直罵人。林偉沉思一會兒後,讓郝雲幫他看著攤子,他叫來拉板車的,連著冰櫃一起,把冰激凌送到了正在學校開運動會的兒子林朋的班上,又專門去維修的店鋪修好了冰櫃。林偉回來的時候,錢一分不少地給郝雲拿了回來,冰櫃也給修好了。

市場裡的人都不知道這兩個人是怎麼好上的。只知道修冰櫃這件事過去以後,兩個人哥呀妹呀地叫了小半年。然後有一天,兩個人都穿戴一新,挨個給人發喜糖。別人問起來,林偉就笑嘻嘻地說:“領證了,領證了。”

林朋對於父親的再婚,沒有多少感覺。唯一的不同就是,自己有熱菜熱飯吃了,隨手換下來的衣服也有人洗了。

結婚那天,林偉在附近的一個酒家擺了兩桌,來的都是親戚。有年長的人攛掇兩個孩子改口。郝芳張口就甜甜地叫“爸爸”,從林偉那兒得了個大紅包。林朋扭捏半天,才憋出一個“媽”字。但是郝雲還是感動得一把把孩子攬進懷裡。他一點也不喜歡這個感覺。他從記事起就知道自己沒媽。自己野了這麼多年,他早就已經習慣。

結婚以後,郝雲帶著郝芳搬了過來。和林偉一商量,養四個人不比兩個人,靠擺攤可不行了。郝雲破了自己的死期存摺,把錢全都交給林偉,讓他盤了一家店,還是幹老本行,開書店。在高中附近,學生娃多的地方,專門賣些參考書、漫畫和少女雜誌。門口杵著郝雲那臺冰櫃,兼顧賣冰激凌、飲料、礦泉水,收入也還過得去。

郝雲的前夫,郝芳的親爸,當年甩下離婚證就和一個年輕的女人跑了,走之前還把房子過戶給了別人。郝雲一直被矇在鼓裡,直到趕人的流氓來砸門,她才明白過來原來前夫一直賭博。麻將、牌九、鬥地主,玩什麼輸什麼。到了最後,不得不跑,不跑就得死。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他許給了好幾個人,根本不夠分。郝雲像是從地獄裡走了一趟,才和那個死男人留下的麻煩告別。

這次,郝雲學精了。林偉的生意,她要管,家裡的錢,她還是要管。她對林偉說:“你就專心地在前方奮鬥,後勤的事,有我呢。”

書店開業的第一個月,郝雲就用郝芳的名字開了個零存整取的戶頭,每個月有剩餘的不被林偉察覺到的錢,她都悄悄地放在了這裡面。後來兩個人離婚的時候,竟然也有將近小十萬塊了。

二婚讓林偉神采奕奕。郝雲正式搬過來的那天晚上,林偉高興得哭了。他看著睡在自己床上的女人,修長的白脖子,林偉感覺自己就像是塊枯萎的海綿掉進了溫柔的綿綿不絕的湖水裡,一下子又生機勃勃了。

3

她叫盧婷。“小婷”,林朋喜歡這樣叫她,雖然明知道她比自己大了好幾歲,可是他還是願意叫她小婷。小婷算是鄰居,住在一個大院裡,總是風風火火的,笑容很甜。她對著林朋一咧嘴,林朋能有半天都輕飄飄的。林朋從未戀愛過,經常被徐飛恥笑。徐飛是街道上著名的小混混。他笑話林朋:“你還沒把小婷拿下呢? ”

林朋靦腆地笑笑。他知道戀愛深了,男生女生自然而然就會有身體接觸。他期待,但又不敢。在他心裡,小婷是仙女,他愛仙女,膜拜仙女,可仙女就是仙女,是不能用來接吻的。想到盧婷,林朋的心裡總是浮上一層聖潔的美好。他在心底一直覺得盧婷像媽媽,他從未見過自己的媽媽,他媽媽生他的時候就難產死了。可是他覺得,如果他媽媽還活著,就應該有這樣的笑容。

林朋沒和盧婷說過什麼話,最多就是點點頭打個招呼,互相知道有這麼個人。林朋原本不知道她的名字,後來有一次從她身邊路過的時候,她在打電話,聽見她在電話裡說:“嗯對,我是盧婷。”這樣,才知道她的名字。

林朋很想和她正式地認識。他唯一的機會,恐怕就是要給盧婷買根手鍊。

盧婷的左手上一直戴著一根細細的銀手鍊,襯托著她的胳膊更加地玲瓏秀美。一天她招手叫了一輛出租車,可臨上車前被人搶先一步,拉扯間,手鍊就斷了。

林朋記得很清楚,盧婷把手鍊從地上撿起來,沒有罵人,嘴裡只是懊惱地說了一聲:“哎呀!”

林朋天天跟著盧婷,早把她全身上下能用肉眼記住的地方揣摩了千次萬次。那根手鍊,他清清楚楚地記得樣子,他要給盧婷再買一根一樣的。

他向同學低價賣掉了自己的隨身聽,錢還是差了很多。金店裡的老闆早已經不耐煩,說:“什麼分期付款,聽都沒聽過。你如果再不買,我就不給你留了。”

林朋想,自己必須得趕快搞到錢。他無可奈何,去找郝雲。

他說:“媽,給我點錢吧。”

他已經好久都沒叫過郝雲媽,每次跟郝雲說話,都是“哎”的一聲。可是這次不一樣,為了錢叫聲媽,還是划得來的。

可是林朋話還沒說完,就被郝雲打斷,“什麼錢,早就沒了,連郝芳的補習班要交費都是我朝我孃家人借的錢。你爸沒本事,你能怪誰?”

林朋知道最近郝雲又和他爸吵架了。自打附近開了個大型書城以後,書店的生意就一天不如一天,郝雲的臉色也跟著一天比一天難看。在徹底血本無歸前,林偉把店盤了出去,暫時又找不到事做,只能跟著郝雲的表哥一起去跑長途車。家裡只剩下他們三個人。郝雲飯也不好好做,衣服也只洗她們娘倆的。

林朋沒說話,心裡卻有了主意。郝雲麗不給錢,他就偷。他趁著郝雲帶郝芳回孃家的當兒,在郝雲的床頭摸索了半天,找到了一千塊錢。他拿了一半。

4

林朋在盧婷家的樓下等到半夜,才見她回來。手鍊送給盧婷的時候,她驚喜地睜大了眼睛。她當著林朋的面就把手鍊戴上了。她肯定是有點感動了,眼窩一下子變得溼漉漉的,聲音也溫婉了好多。林朋正不知所措間,盧婷彎下腰,在林朋的臉上輕輕地吻了一下。

林朋回家的時候,臉上還帶著不由自主的笑。他想,為了這一天,什麼都值了。如果郝雲要罵他打他,他也認了。

拿鑰匙開了門,他輕輕地走進去,卻聽見了男人的聲音。

已經記不清有多久了,他才是這間房子裡唯一的雄性動物。林朋不由自主豎起耳朵。屋子裡的聲音有點奇怪。林朋心裡清楚這聲音是幹什麼才會發出來的。他以前也聽到過他爸和郝雲發出的聲音。可是,這次就是有什麼不對勁。

那聲音邪惡卻誘人,林朋一步步向那聲音靠近。

然後,他趕緊跑出了家門。

再次回家的時候,男人的聲音已經不見了。他沒開燈,沒洗漱,把自己直接摔進床裡,心裡有點懊惱。那根手鍊帶給他的幸福太短了。

黑暗裡,他聽見郝芳在哭,窸窸窣窣的,像是鬆了線的毛衣,一拉扯,就無窮無盡。林朋心煩意亂,他決定這事跟誰也不能說,就連徐飛都是。

半個月後,郝芳懷孕了。郝雲炸了鍋,她逼著郝芳說那男人是誰。郝芳不說話,只是哭。林朋從學校裡回來,自己去廚房裡煮了面。家裡已經亂成一團,郝雲根本沒工夫管那丟了的錢。

郝雲把門窗都鎖死。她說:“你不說,那你就把孩子生下來吧。你不嫌丟人,我就不嫌。到時候孩子出來我幫你帶著,別人問起,我就說是我姑娘給我生的野種。”

郝芳聽不下去了,哇的一聲哭出來。

林朋心裡一顫,趕緊放下碗出門。他在徐飛那兒住了幾天,心亂如麻。他知道家裡要出大事了。

郝雲是哭著找到林朋的。她說她不怪林朋沒有見義勇為,可是現在郝芳做人流手術出了事故,子宮被摘除。才十六歲就遇到這樣的事,她這一輩子算是毀了。這都是那個男人害的。

原來郝芳一直知道林朋那天在場,她們去公安局報案,公安局說這麼大的事要有證據。可內褲當天晚上就被郝芳自己洗了,物證已經沒了。郝雲交上郝芳的驗孕證明。公安局的人說:“你證據還是不夠,你姑娘懷孕了,可是你怎麼證明不是她自願滾床單滾出來的?你現在就只有兩條路,要麼,找個目擊證人,要麼,讓你姑娘把孩子生下來,然後做DNA。”

孩子生下來,郝芳這輩子就算完了,去做人流,怎想又出了事。郝雲哭著說:“朋,我給你跪下了,你看在我們娘倆也和你在同一個鍋裡吃過飯的份上,看在你好賴也叫過我一聲媽的份上,你幫幫郝芳吧。”

林朋十六歲了,他從來沒想到過自己會遇到這樣的抉擇。

他發燒了,昏昏沉沉地睡了三天三夜。郝雲一直守在他身邊。他腦袋上的冰帕子也一直給勤快地換著。林朋做了個奇怪的夢,夢裡是盧婷,還有從未謀面的媽媽。她們倆輪流向他微笑,然後兩個人的臉漸漸混成一張。他又再次看見自己一步步走向那扇虛掩的門,看見兩具掙扎著扭動著的身體。那女人已經停止了反抗,只是絕望地哭著。她突然抬起頭看了林朋一眼,竟然是那張臉。林朋一下子驚醒了。

他猛地從床上坐起來,嚇了郝雲一大跳。林朋說:“走。”

她問:“去哪兒?”

林朋說:“去作證。 ”

5

公安局的民警很熱情。一個民警專門過來握林朋的手,他說:“孩子,你大義滅親,是英雄,我們得把你這個事例當典型宣傳。”林朋搖搖頭,一句多餘的話也不想說,他只想趕快回家。

林偉被判了十五年。判決下來,林偉沒有上訴。林朋再也沒見過林偉。

後來林朋輾轉地聽到過林偉的解釋:“那晚喝了酒,在電話裡被郝雲奚落,兩人大吵一架,回家後郝芳對自己冷淡,尖酸刻薄的樣和她媽一樣,他一時氣昏了頭。”

他又說郝雲已經大半年沒讓他碰過,經濟上又卡得緊,只給他吃飯的錢。那晚,郝雲不在,郝芳又剛洗完澡,睡衣就溼漉漉地貼著身子,所以,他一時迷失了。

林朋大哭了一場。

半個月後,一封表揚信送到了林朋的學校。大紅紙,黑色的毛筆字,整整四張。黑板報旁邊的牆都貼滿了。就從那天起,學校裡沒人願意和他說話了。

林朋走到哪兒,都有人在他背後小聲說話。有膽大的孩子故意挑釁地叫他強姦犯的兒子。女生們都躲得遠遠的,好像強姦犯是病毒,會傳染,會遺傳。

堅持了兩個星期,林朋還是受不了了。他找到校長,要求退學,校長沒挽留。

提著書包回家,鑰匙能插進去卻開不開門。林朋納悶了好一陣子才反應過來原來是郝雲把鎖給換了。他砸門砸了半天,隔壁的大叔才扔出一個包說:“林朋,你後媽讓我把這個給你。”

說完就關上門。鄰居們都同情林偉。他們想,林偉一個男人,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兒子帶大,沒想到,到頭來栽在了親生兒子的手裡。林朋就是個白眼狼。

林朋看看地上,一個破旅行袋,除了幾身舊衣服,還有一百塊錢,外加一張紙條,字是用鉛筆寫的,筆跡淡而潦草——“為了郝芳能好好恢復,你還是走吧,去親戚家吧。”

林朋有個姑,住在城西。他搭了末班車趕到那裡,姑姑卻死活不讓他進門。姑姑說:“你不是能得很嗎?告你的親爹,這下好了,你心滿意足了。你這麼愛你的後媽,你跟那個女人過好了。你去當她的兒子,乾脆把姓也改成郝算了。”

林朋一夜沒睡,走走停停,白天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又回到了家裡的樓下。

鑰匙還在他的身上,像是渴望有奇蹟會出現似的,他對自己說:“如果這次再也打不開這道門,那麼,我就去徐飛那裡。”

擰一次,擰兩次,擰三次,門還是紋絲不動。林朋咬著牙在心裡說:“好吧,是你們逼的。”

林朋跟著徐飛一起,躲在路邊的樹叢裡。徐飛說:“看見沒有,一對狗男女。那女的跟人談好價錢才進了車裡的,肯定是個雞。那男的肥頭大耳,一看就是個土大款。兩個人都死有餘辜。”

徐飛把榔頭遞給林朋說:“手不要抖,心不要跳。你女的,我男的,對準腦袋,一下就成。”

那女孩倒下去的時候,林朋還沒來得及看清楚她的臉。他右手汗涔涔的,手裡的榔頭就快要滑落,他使盡全身的力氣才握緊它。等他終於看清楚那女孩臉的時候,他打了個寒顫。(小說名:《殺》,作者:鄒走走。來自:每天讀點故事,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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