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機構改革|東北三省機構改革方案均已獲批

官媒公開報道顯示,黑龍江、吉林、遼寧東北三省的省級機構改革方案均已獲黨中央、國務院批准。

據黑龍江新聞網10月16日報道,15日下午,黑龍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慶偉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中央關於房峰輝嚴重違紀違法情況通知精神,傳達學習中辦國辦《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研究黑龍江省貫徹意見,部署紮實推進全省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

報道稱,黨中央、國務院批准黑龍江省機構改革方案,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龍江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標誌著黑龍江省機構改革工作由制定送審方案階段轉入全面組織實施階段。

據10月16日出版的《吉林日報》報道,15日,吉林省委召開常委會議,討論《〈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討論稿)》和《深化市縣機構改革推進會方案(討論稿)》。

報道稱,黨中央、國務院已正式批覆同意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標誌吉林省機構改革工作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按照《方案》和實施意見明確的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機構改革各項任務。

此前,10月14日出版的《遼寧日報》已披露了《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於日前獲批的消息。

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求發強調,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准《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標誌著遼寧省機構改革工作由制定方案階段轉入組織實施階段。陳求發還提到《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具有三個主要特點,分別是:與中央基本對應設置省級黨政機構;因地制宜調整優化機構設置;統籌推進其他各領域改革。

目前,全國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東、江蘇、廣東、湖南、遼寧、雲南、浙江、吉林、黑龍江11省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的信息由當地官方媒體相繼公佈。

根據中共中央今年3月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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