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兒被強姦警方不立案?警方:此案爲賣淫嫖娼

[鄭州警方通報“15歲女兒被強姦 警方不予立案”事件:此案為賣淫嫖娼,不予立案決定合法]據鄭州市公安局消息,近日,網上引發關注的“15歲女兒被強姦,父親為何不作為?警方為何不予立案”一事,內容嚴重失實。該案件經由公安機關偵查,已依法認定不符合強姦罪的構成要件,是一起賣淫嫖娼案件,涉嫌嫖娼的違法嫌疑人楊某某已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並收容教育。 鄭東公安分局針對強姦罪的報案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後,分別經檢察機關監督、市局督察支隊等多部門複審、核查,市局法制部門研究認定案件事實清楚、不予立案決定合法。當前網上出現的不實言論,扭曲事實,顛倒黑白,已涉嫌對他人構成誣告、誣陷,公安機關將展開調查,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北青報記者 張香梅)


15歲女兒被強姦警方不立案?警方:此案為賣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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