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路橋一男子醉酒「騷擾」110近200次

拘留!路桥一男子醉酒“骚扰”110近200次

遇到突發、緊急情況

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

撥打報警電話向警方求助求救

可有些人卻視報警如兒戲

隨意佔用報警平臺資源

惡意騷擾,甚至謊報警情

拘留!路桥一男子醉酒“骚扰”110近200次

10月9日,路橋一男子因酒後接連撥打“110”報警電話近200次,被路橋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拘留!路桥一男子醉酒“骚扰”110近200次

10月4日19時許,路橋公安分局金清派出所接到陳某(男,53歲,四川內江人)的報警電話,稱自己在公司受傷後沒有得到賠償。此後,陳某又以同樣的事由接連撥打金清派出所接警電話30餘次,直到5日凌晨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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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陳某又在酒後多次撥打金清派出所接警電話和110等接警電話百餘次,嚴重影響了路橋公安分局及金清派出所的接處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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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瞭解,陳某所說的事情發生在兩年前,當時陳某用自己弟弟陳某某的身份證在某公司辦了入職手續,公司也為他(實際上是陳某某)購買了保險。陳某腳受傷後,保險公司因登記信息與本人不符而拒絕賠償。後經民警調解,公司為陳某支付了部分醫藥費。

10月9日下午,陳某被傳喚至金清派出所後,如實供述其

酒後無故惡意撥打報警電話的違法事實。目前,陳某已被路橋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陳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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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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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報警服務電話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對於處於困境的群眾來說就是生命線。撥打無效電話、騷擾電話特別是惡意報警,不僅浪費有限的110警訊資源,也會造成有效警情的延誤處置。

廣大市民應合理、合法使用110報警求助電話,把有限的公共資源讓給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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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馮常華

主編:金華輝 楊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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