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一男子借「辦酒席」之名行詐騙 獲刑一年罰金八千

汨羅一男子,因手頭緊,沒錢花,於是以家中辦酒席需要購進大量貨物為名,取得經營商鋪的被害人信任後,假借賒賬的方式騙取煙、酒等財物。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此外,繼續追繳被告人湛某某的犯罪所得人民幣14936元發還各被害人。

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期間,被告人湛某某隱瞞自己沒有資金的真相,先後在汨羅市白水鎮、歸義鎮、川山坪鎮、李家塅鎮的批發商鋪中聲稱家中辦酒席需要大量貨物,以先拿貨再過幾天付款的方式騙取經營商鋪的老闆信任之後,分別從被害人處以賒賬的方式騙得煙、酒、摩托車等物品,將上述物品少部分留給自己使用,大部分銷贓後供自己打牌、買彩票等使用,然後開始躲貓貓,逃避受害人討賬。期間湛某某共計作案九次,詐騙物品價值共計14936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湛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湛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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