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打滚”式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利息有无上限?

“驴打滚”式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利息有无上限?

案例

甲借给乙10万元,约定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4%。6个月后,甲乙协商,约定甲借给乙11.2万元(借款10万元,借期为6个月的本息为11.2万元),借期为6个月,年利率为24%。

“驴打滚”式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利息有无上限?

分析

此案例属于典型的“驴打滚”式借贷合同,前一期借款合同的本息为后一期借款合同的本金。按照一般的计算规则可得,后期的利息为11.2*24%*1/2=1.344万元,后期本息之和为11.2+1.344=12.544万元。借款合同到期后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偿还本息共计12.544万元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国《民间借贷规定》规定,此种“驴打滚”式的借贷合同,最终可获得的本息,不得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为24%计算的本息之和。结合本案,即甲最终所能获得的本息,不得超过以10万元为借款本金,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24%的借款合同本息之和。具体计算为,10+10*24%=12.4万元。因此,甲只有权请求乙返还本息和为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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