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識我?」 「認識 你是我未來的女朋友!」

我叫林依晚,23歲,是一名醫藥院校的畢業生。

通過三個月的實習試用期,我今天剛拿到東城中醫院的錄用通知。

雖然只是待在藥房裡的一個小小的藥師,但對我這種對生活沒有多大追求的人來說,已經足夠有餘了。

好不容易拿到這個offer,所以我拿到這個錄用通知的第一時間就是分享到朋友圈裡。

很多人習慣隨手點個贊,但還有人會馬上拿起電話給我道喜,順便請我吃飯。不,準確來說,是坑我請吃飯。

朋友圈更新還沒五分鐘,我的電話就響起了,是李明君。

他是我的同班同學,也算是我的半個師兄。

有才的人總是儘可能地壓縮時間。他就是其中一個,只用了兩年半就提前從四學年的學習中解放出來。

並不是所有醫藥院校的學生,都會在畢業後從事醫藥行業的工作。

李明君還沒有畢業就在全球一百強的大企業裡當了一名財務部的實習生。畢業一年半的時間,他就牛逼轟轟地成為了公司總部的財務總監。

他就是那種offer多得總是隨手扔掉的人,而我卻是辛辛苦苦才拿到醫院的offer。

還真是應了那一句,渣渣的生活還是渣,牛逼的人各有各的牛。

呵,我應該是屬於那種渣得成泡沫的人吧。

“晚晚,恭喜你找到工作了!為了慶祝你以後不用吃西北風,我給個機會你請我吃飯。”

電話裡傳來的聲音比我還要興奮,但我卻有一種想打他的衝動。

因為在我的眼中、心目中,他就是那種經常坑我的無賴。

話是這麼說,但是飯還是得請的。

掛了電話,我就慢悠悠地把睡衣換下,再簡單地化一個淡妝下樓。

以前他還沒有畢業的時候,每次電話里約好一起吃飯,他總能在十分鐘之內出現在我的宿舍樓下。

他畢業之後,我每次都要過半個小時才下樓。從他上班的地方到大學城,在不塞車的情況下,需要半個小時的車程。

走下樓,出了保安亭,就看見李明君的車停在路邊等我。

我習慣地坐在副駕的位置,後排座是留給那兩個孖公仔的。

宋怡和張宇鵬,是我跟李明君的“酒肉”朋友。每一次吃喝玩樂,他們兩個必須得跟著一起來。

曾經試過一次,沒有叫上他們兩個,他們就創造各種機會作弄我們。把我們兩個給害慘了。

從我剛上大學到畢業,我們四個人經常在一起行動。

只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宋怡和張宇鵬這兩個傢伙竟然神不知鬼不覺地勾搭到一起了。

如果不是有一天,他們兩個嫌棄我做電燈泡,我還矇在鼓裡,渾然不知。

車高速地疾馳在公路上,很快就到了張宇鵬的公寓。

張宇鵬和宋怡是從大四開始在北崗租房同居的。每次要出去吃飯的時候,李明君是我們的司機,我是他們的飯主,宋怡是我們的點菜員,而張宇鵬只負責吃。

晚上,我們要去土豪雲集的新城吃飯。

沒想到,我會在新城,遇到這個在我的生命裡不可或缺的男人。

“你認識我?” “認識 你是我未來的女朋友!”

對於一個資深的吃貨來說,我簡直就是一個不知人間美味的罪人。

宋怡和張宇鵬他們兩個都愛吃,他們之間最大的共同愛好應該就是一起吃吃喝喝吧。而我,每次出去幾乎都會點一杯相同的飲料,百香果汁。

我喜歡吃酸的東西,喜歡吃奶油,喜歡吃巧克力,喜歡很多很多的東西,但是愛吃的食物來來去去就是那麼幾種。

宋怡總是調侃我,像我這種人,要是認定了一個人,肯定是一根筋地到底,不到心死絕不放棄。

每一次,我都會不以為然地笑笑,然後問她:“那你打算什麼時候把張宇鵬換掉?”

“小丸子是我的摯愛,這是我唯一吃不厭的東西!”宋怡總是毫不掩飾地表達對張宇鵬的愛意。

宋怡第一次聽到張宇鵬的時候,幾乎狂笑了一天,她說:“怎麼會有人給自己的孩子取名叫章魚的?究竟是什麼仇什麼怨!”

後來,他們倆在一起了,宋怡卻給張宇鵬的取了個愛稱,小丸子。

每次吃飯的時候,他們都會盡量挑一個有果汁供應的地方。畢竟我是他們的飯主。要是不按著我的口味來,他們就得掏自己的腰包了。

他們對我可是從來也不會講究一點兒客氣。吃一個晚飯,都要來一家高檔的西餐廳,感受一下幽會的氣氛。

我依舊點了一杯百香果汁,一份肉醬意粉,一份黑森林蛋糕,這是我在西餐廳用餐的標配。

不一會兒,服務員一臉歉意地走來跟我說,黑森林已經供應完了,問我能不能選擇另外一種甜品代替?

我並不是那種會輕易嘗試新事物的人,所以很多時候,我寧願不要,也不願委屈將就。

拒絕了服務員的推薦後,我靜靜地坐著,偶爾看看窗外的夜色,偶爾百般聊賴地看著餐桌上其餘的三人滿足地大快朵頤。

眼中毫無焦距地看著走道,一款熟悉的蛋糕進入我的視線中,是我最愛的黑森林蛋糕。

我就這麼看著它,一步步地向我走進,然後送到了我身後的一張餐桌上。

餐桌上,一個修長的手拿著銀色的勺子挖起一小塊蛋糕,慢慢地抬起,伸入口中。

我的目光緊跟著那塊黑森林蛋糕,看著它就這麼消失在兩瓣薄唇之間。我失落地正要收回視線,卻突然沒有絲毫準備地對上了一雙深邃的眼眸。

這個時候,我才看清楚,對面的這個男士很好看,好看得讓女人看見都會嫉妒得發狂。

朦朧的燈光勾勒著他立體的五官,濃密的劍眉,似笑非笑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樑,還有那張把我的黑森林吃掉的嘴。

我就怔怔地看著他,忘了自己此時的行為是多麼的唐突。

直到那個人的眉心微微皺起,我才慌張地收回了視線,假裝若無其事地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拿起果汁掩飾自己的緊張。

但願沒有人發現自己的失態。

我並不是一個容易患花痴的人。每次見到帥哥,雖然忍不住會多看幾眼,但是轉身不久都會忘得一乾二淨。

百香果汁是我的摯愛,一不小心就貪杯了。

從洗手間出來,我又在門口,遇見一位長得很帥的男士。多看了幾眼之後,我才發現就是這個人吃了自己的蛋糕。

也許是我的目光太過於熾熱,也許他從我的眼裡捕捉到了一絲不滿的情緒,緊抿的雙唇微微的一張一合,傳出一把低沉的嗓音:“這位小姐,可有什麼事?”

果然樣子長得好看的人,聲音也差不到哪兒去麼?

僅憑這一副好皮囊和這把聽了會讓人懷孕的嗓音,他足以迷倒萬千的婦女。

我正想回答他的時候,一把甜美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秦深,可以走了嗎?”

一往情深深幾許。

聽到他的名字,這句話就竄入我的腦海中。

我微微側過頭,看見迎面走來的女士,燙著大弧度的長卷發,高挑的身材,漂亮的臉蛋上化著精緻的妝容。

俊男美女,果真是絕配!

剛才我就在猜想,這麼好看的一個人,坐在他對面的女士應該也很漂亮吧。事實證明,我的猜測非常準確。

他只是點點頭,就帶著漂亮的女伴兒,繞過我,離開了餐廳。

這個帥得刻入我每一個腦細胞裡的男人,他叫秦深。

“你認識我?” “認識 你是我未來的女朋友!”

吃過飯以後,時間尚早,我們繼續進行下一場活動。

按照以往的習慣,我們的下一場應該是進軍ktv。但是顯然土豪們的生活,並不喜歡吵雜的ktv,他們喜歡更吵雜的酒吧。

幾乎到每一個繁華的城市都會有一條酒吧街。羊城這裡最出名的酒吧街就是德國街。

據說從街頭到巷尾,一路喝下去,足以喝一個三天三夜。可是除了心情壞到極致,誰會那麼傻真的會喝個三天三夜呢?

在他們三個眼中,我就是屬於那種錢多人傻的那一類。事實上,我才是四個人當中最窮的那一個。只是他們經濟自由自主,不屑於用家裡的錢。

所以他們就習慣於坑我。連喝一杯百威啤酒,都要挑最貴的那一家店裡喝。

繆斯,是名副其實的高大上,這種高,尤其是體現在價格上。

我們坐在高高的吧檯上,每人點了一杯雞尾酒。色彩繽紛的雞尾酒,似乎就是都市生活燈紅酒綠的一個縮影。

我並不喜歡喝酒。一杯酒,對於我來說,足夠坐到天亮。

李明君、張宇鵬和宋怡,他們三人放在人群裡都是出眾的那一類,而我,是更出眾的那一類。

只是每一次,我說出這樣的話,他們總是反駁我道:“晚晚,你臉皮太厚了!”

每次我都只是笑笑,然後眼睜睜地看著他們一個個被熾熱的目光搭訕走了。

才坐下不一會兒,愛玩的張宇鵬和宋怡就上了舞池釋放自己。沒錢買衣服的小辣妹總不時走上來勾搭一下李明君。

一個人的時候,我總喜歡靜靜地觀察著別人的生活,假裝自己是以造世主的目光旁觀眾人的生活。

那個手臂上刻著紋身的金毛,正在哄一位打扮稚嫩的學生妹喝下一杯杯苦澀的啤酒。

那個大腹便便的光頭大漢,伸手捏著酒保小妹翹起的屁股。

那個寂寞獨坐的美人,不斷舉起摻雜著淚珠的酒杯。

那個……帥哥!

我一一打量著吧檯上的每一個人,一個帥哥突然竄入我的視線中。我認得他,帥得刻入我每一個腦細胞的男人。

我的嘴角勾起一抹看見獵物時興奮的微笑。我拿起那杯紅色的雞尾酒,走到他的身邊,問道:“秦深,一個人?”

他聽到聲音,轉頭疑惑地看著我,顯然並不知道眼前喊出他名字的我是什麼人。

他右邊的嘴角微微勾起,我看不懂這個表情是什麼意思,只聽到他說,“是你。”

這會兒,輪到我迷惑了,他知道我是誰?我問他,“你認識我?”

“認識。你是我未來的女朋友。”

聽到他的話,我好不矜持地噗嗤笑出聲,“好老土的撩妹技能。”

“土麼?那你受嗎?”

“不受。輕佻浪子不對我的口味。”

“似乎,某位女士比我更輕佻?是誰主動搭訕我來著?”

昏暗的燈光下,紅潤的雙唇一張一合,雖然從裡面吐出的話讓我有種恨不得想湊人的衝動,但我卻對這張嘴著迷了。

我竟然想親上去,把我守護了二十二年的初吻獻給他。

果然是美色誤人!我嘲笑著自己有色心卻沒有色膽。說白了,我就是那種只在嘴上耍流氓的慫貨。

“我只是看你一個人,太寂寞。”

“現在,我們兩個人,不寂寞。”

秦深確實是一個很會逗女孩子笑的人。

“你認識我?” “認識 你是我未來的女朋友!”

吵雜的音樂,必須讓身旁的人,靠得近一些,再近一些,才能聽得清楚對方的甜言蜜語。

朦朧的燈光下,男男女女之間的交頭接耳更容易產生曖昧的情緒。

秦深和我,就這麼你一句、我一句的互相調侃著。

他跟我靠得很近,每當他說話的時候,一股夾著伏加特味道的溫熱氣息就會直接撲在我耳朵周圍的肌膚上。

美色當前,我不好意思抬起頭直勾勾地看著他。只是每次說到好笑的地方,我都會抬起頭,讓他看見我的笑。

我的笑向來都是很淺,淺得從來不會帶有聲音特效,要是他看不見我的臉,怎麼捕捉到我表面上的喜悅?

每一次我抬起頭的時候,我都看見他微微低著頭注視著我。一旦接觸他的眼神,我就飛快地移開視線,避免跟他產生眼神交流。

那雙深邃的眼睛,哪怕只是多看一眼,都會忍不住沉淪下去。

“你害怕我麼?”當我再次躲閃他的目光時,他突然伸出手捏著我的下巴,戲謔道。

“怕?有什麼好怕?”既然他想捉弄我,我便奉陪下去吧。我毫不掩飾自己的欣賞目光,仔細地打量著他線條明顯的五官。

原來近看,更好看。果然是妖孽。

正當我看得入神時,卻發現眼前的臉越來越大,溫熱的水汽直接撲在我的鼻子上。我勾起一抹微笑,側過頭,他的雙唇劃過我的耳際。

屬於他的一聲低沉輕笑聲在我的耳室加倍的放大,捏著下巴的手已經毫不留戀地放開了。

我轉過頭,看見他已經直起腰,端坐著,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

還真是沒有耐心,我在心裡暗暗地非議著。不懂這是女孩子的矜持?我笑著調侃道,“還真是一個色鬼。”

“呵,有這麼帥的鬼看上你,你還不樂意了?”

他的笑,很是敷衍,帶著遠遠的疏離。我知道,他只不過是想尋點樂子罷了。

“的確是一副好皮囊,可惜,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我轉過頭,拿起搖曳著燈光的酒杯,晃動著。

“要不你嚐嚐我的其中是什麼滋味?”

看來帥哥還真靠不住,隨便聊聊都能直奔主題。我的內心閃過一陣厭惡,但臉上還是保持著不達意的笑,“怎麼,想色誘我?”

他沒有說話,只是伸手把飄落在我臉上的碎髮撩起,挽在我的耳邊。

進守有度,果然是一個情場老手。可惜向來牢記媽媽諄諄教導的我,並不是那種容易失陷的傻白甜。

他的手正要從我的耳邊離開,橫空出現一隻修長的手把他的手甩開。李明君的大手緊握著我的手腕,硬是拉著我回到剛才四個人一起坐的位置。

李明君又來搗亂我的好姻緣了。

宋怡和張宇鵬已經從亂舞中逃離,靜靜地坐在凳子上,一副看好戲的模樣。

“看來,明君師兄又去斬桃花了。”

宋怡偶爾會開我和李明君的玩笑。我既不會羞澀地逃避這個話題,也不會直接坦白地責怪宋怡的戲謔。

我重新點了一杯雞尾酒,毫不避諱地抱怨道,“可不就是,再這麼下去,我都要成老剩女了。”

“有我就夠了。”李明君在我們面前向來都是吊兒郎當的,只是每次講這句話的時候,他都特別正經,似乎是在變相的宣誓。

我笑笑,說出自己內心的宏圖大計,“不,我需要後宮美男三千。”

大概,每個汙女的本質都是一塊未經開發的農田,所以才會恬不知恥地說出這樣的話。

我承認,我只是嘴上說說而已,但卻每次都遭到他們狠狠的鄙視。

當我再次看向秦深坐的位置時,那裡已經出現另一對親密的男女。帥哥不見了,我的心裡劃過一點失落。

再也沒有找到養眼的目標,是時候打道回府了。

“你認識我?” “認識 你是我未來的女朋友!”

“酒真不是個好東西。”

一坐上車,我就蹬掉高跟鞋,靠在座椅上一聲哀嘆。

每次我到酒吧只會點一杯酒,但今天晚上,被李明君拉走的時候,把第一杯落在吧檯上。把點的第二杯喝完,我覺得有點不舒服了。

開車的李明君側頭瞄了我一眼:“還行,知道說這話,說明還沒有醉糊塗。”

“切,早醉了。”

感覺到胸中有點滯悶,我按低車窗把頭伸出去吹風。扯開腦後的髮夾,隨意用手扒拉扒拉頭髮,把下巴放在車窗上。

夜裡的風,有點涼,卻讓人難得的清醒。

把後座裡倒頭就睡的兩人送回公寓之後,李明君繼續開車送我回宿舍。在車上,我們倆有一句沒一句的搭話著。

“畢業之後,你打算住哪裡?”

“我家離你上班的地方挺近的,要不你來我家將就一下?”

“就你這色胚,去你家,不就送羊入狼口嗎?”

“呵呵,什麼意思,你就這麼信不過我?”

“還要我說?你自己是什麼樣的人自己還不清楚?”

“我?我不就是一個痴情卻屢被無情負的可憐人?”

李明君下車打開副駕座車門,“你仔細數數,我被你拒絕多次次了?我這顆心啊,早就被打擊得拔涼拔涼的了!”

我滿座兒摸到鞋子套在腳上,“到你那些紅顏知己跟前去尋找溫暖,成就你那顆拔涼拔涼的心吧。”

李明君今天晚上固執地把手撐在車門上堵著我的路:“反正已經涼透了不怕你潑冷水。林依晚,我再問你一次,你真的……不肯給我一次機會嗎?”

昏黃的路燈下,李明君的眼光有一刻特別的明亮。我朝他做了個鬼臉,堅決地把他推開,“很晚了,走好。”

說完,頭也不回地走進宿舍樓。

有些人,無論經過多長的歲月,經歷多少的感動,也不會愛上一個不喜歡的人。

有的,可能是因為不捨得犧牲友誼,更多的,只是因為真的不喜歡罷了。

李明君,眾人眼中的高富帥,就是沒有給我一種帶電的感覺。

回到宿舍,趁著還有熱水供應,抓緊時間洗了一個澡,然後舒服地躺在床上。再過幾天,就要搬離學校,去醫院報到,自此正式地踏入社會了。

宿舍的四個人,宋怡大四的時候就出去外面租房,其餘兩個人也早早找到工作後,搬走了。於是,幾乎整整一年,都是剩下自己一個人獨守空房。

空蕩蕩的房間,更易誘人胡思亂想。

有時候,我自己也懷疑自己是不是不善於交朋友,這麼多年身邊轉來轉去始終是那幾個同學。

有時候,我也會想,如果我生活在古代,我肯定是那種被村裡的宗族鄉親視為天煞孤星的那種人吧。

誰叫我是一個克父克母沒人疼愛的小可憐呢!

拋開滿腦子的糟心事,我伸手拉過被子矇住頭,還是早點睡好了。

明天起來,需要開始著手找新房子了。再不搬走,學校都要下逐客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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