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印发《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培训经费倾斜、编制政策倾斜、职称待遇倾斜等内容,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培训经费向基层倾斜优先培训基层毕业生

《方案》提出,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要向基层倾斜,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可开设专门课程,各地组织实施的“双基”公务员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人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要优先培训基层高校毕业生。

鼓励行业部门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定向委培、学习进修、跟班学习、实践考察等多种渠道,提升基层高校毕业生岗位适应、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送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到境外、国外进行考察交流、进修学习等。用人单位要为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学习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经费支持。

编制政策和标准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倾斜

《方案》提出,根据基层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编制政策和编制标准适当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对高层次人才或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特设岗位等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优先、破格或越级晋升职称等级

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优秀的基层高校毕业生注重选拔使用,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人才项目选拔、出国深造、参加进修学习和学术会议等方面予以优先。

建立体现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合理设置评定条件,长期在县(市、区)及其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或越级晋升职称等级。

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的10%定向招录

《方案》提出,对参加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要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每年拿出不少于全省县(市)及以下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的10%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省、市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

试用期满合格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见习期工资直接按见习期满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两级,对到二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同级财政可给予专项安家费。(记者李蕙芸)

转自燕赵时讯【河北工人报金融周刊·燕赵税务网站】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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