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掃黑第一大案:第十五章 腹背受敵

中國掃黑第一大案:第十五章 腹背受敵

第十五章 刑警腹背受敵

保護S一次次發揮作用,使破案工作陷入了腹背受敵的境地。於是,明暗兩條戰線的鬥爭呈現犬牙交錯的狀態。

李氏團伙成員中的女犯

突破馬磊的情況逐級上報蘭州市公安局、省公安廳。各級領導都十分欣喜,嘉勉城關分局11中隊全體幹警。蔚廳長更是高興異常:從4月份至今,戰果頗豐,明暗兩條戰線均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幾個槍殺案的證實,使打掉李氏黑惡團伙的進展有了一個質的變化。

L導們多年和形形色色的罪犯打交道,深知搞案件的複雜因素,許多案件並不難偵破,卻難在處理。尤其涉及E性質的組織的案件,若沒內線人物充當保護s,肯定成不了氣候,充其量只是一個逞兇一時的犯罪團伙而已。做不了幾起案就會被打掉,尤其一些性質惡劣、影響大的案件,往往作一次案就會將他們送上斷頭臺。H社會性質的組織則不同,他們借保護傘非法斂財,一方面用以擴充人馬,一方面大肆尋找“內線人物”,編織關係網。反過來,保護傘得到好處後又極力保護H惡團伙作惡,如此形成惡性循環。

李智H惡團伙在蘭州惡名遠揚,民間大有談李色變之勢。他們有嚴密的組織,有核心,有外圍,一般也不輕舉妄動,動則嚴密策劃,精心組織,所以動必成功。而公安機關往往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即使案子告破,也只是抓外圍或低層馬仔,抓不到根子上的有力證據,再加上保護傘暗中活動,大鑽法律空子,許多案件也就不了了之,或只傷及皮毛,難動筋骨,猶如和對方一個整團整營打仗,只打傷了幾名小兵小卒而已。

H惡團伙在蘭州已猖獗多年,公安機關並不曾睡大覺,他們多年來也進行了持續不斷的打擊。每年僅蘭州市打掉的大小團伙數以百計。所不同的是,他們屬於土賊,沒有經濟實力和時間在黨政機關滲透,所以壽命極短。而多少成點氣候時間稍長的,他們的頭目無不出身顯要,大多源自名門,有父輩的保護傘,再依此為據點向黨政機關滲透發展。蘭州市的H社會性質的團伙也有此特點,但公安局依然在困難情況下進行了持續不斷的打擊。早在1994年至1996年,市公安局就專門組織了一個精幹的秘密班子,對李智一夥進行了長達三年的詳細調查,收穫頗豐。在掌握大量犯罪事實的基礎上,曾三次向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可因李智的強大後臺在運作,均以證據不足為由退查。公安機關的權力有限,上邊發話不得不辦,眼睜睜地看著李智一夥胡作非為而無可奈何,關又關不了,最後不得不取保候審了事。

所謂的取保候審,也僅僅是一個空殼的法律詞彙罷了,它的真實含意就是“有罪也放人”的冠冕堂皇的藉口和代名詞。辦案幹警都知道這裡邊有名堂,明知有人在搞名堂,可就是沒法對著幹。

現在回過頭來看,倘若那個當省副J察長的父親真正愛子,不利用手中權力來為一個又一個兒子開脫,在犯罪初期便依法讓其得到必要的懲罰,也許他們會吸取教訓,接受改造,或許會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至少可以安穩過日子的人。

中國掃黑第一大案:第十五章 腹背受敵

中國掃黑第一大案:第十五章 腹背受敵

老二李智如此,老大李捷亦如此。李捷1983年20歲時,就因搶劫被判有期徒刑10年,那時其父的職位尚不算高,僅僅是一個區的政法委副書記,權力太小,根本不足以影響逮捕審判,所以判了10年。後減了4年,還算坐了6年。可1989年釋放後,惡劣品性一點沒改,小罪不斷,又於1993年12月因流氓罪被判處10年徒刑。這一次犯罪,性質惡劣,但公安環節上證據收集齊全,儘管其父此時正是紅火之時,可基層檢察院也迫於李捷犯罪性質惡劣、證據太全太過硬,實在挑不出毛病,只有違揹他們上司的意志而批准逮捕。他們說實在沒有辦法推脫.此時其父已權高位重,他心裡也明白,基層的人已盡了大力,實在過不去了,強行過,大家可不敢。可他豈能眼睜睜地看著愛子再坐監獄,老婆成天以淚洗面。老是整日嘮叨,一個副S級的檢C長救不了兒子,真沒本事!於是,他不是勸兒子認罪改造,而是以檢C長的身份在他認為最起作用的法院系統大做手腳,活動了整整4年,終於打開缺口。也確有膽大妄為敢徇私枉法的,利用法律本身的漏洞,几上幾下,一直弄到省G級法院裁定為4年。在二審遲遲判不下的4年裡,李捷當然就送不到監獄,只能關在看守所。他嫌兒子在看守所太苦,又活動保外就醫,以一紙所謂“肝炎診斷證明”就保外就醫了。所以看守所也沒有蹲幾天。當高級法院的“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裁定下來以後,看守所的時間按規定折算刑期,這樣,10年徒刑成4年,4年看守期也大部分保外就醫,有滋有味地呆在家裡。當正式判決下達時,剛好到釋放期。另一個兒子李斌也如此。他1968年生,1993年3月因銷贓罪被公安機關逮捕,同年6月又被城關區檢C院免於起訴。雖然是經過法律程序辦理的,可誰人不知其中手腳?一次次地玩弄法律,褻瀆法律,精通法律又有權的檢C長全贏了,可他萬萬沒想到,他的一次次玩弄法律,致使幾個兒子以為天下自己最大,老子權最大,壞事也越幹越大。不但如此,在某個兒子結婚時,李老先生利用自己的面子大搞排場,備置酒席,大宴賓朋,廣收禮金,大造勢頭,以沖淡所謂的家門“晦氣”……

李氏集團的小保護傘的作用也不可小視,至少通個風報個信能辦到。李氏集團乾的一些非法但性質不惡劣影響不大較溫和的事情對他們可以起到保護作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可過去。李氏辦地下賭場即是如此,只要不死人傷人,設賭的參賭的全不對,所以有矛盾誰也不告,小保護傘從中稍加運作,就過關了。小保護傘雖小但完全能有力量擺平。曾有一個公安派出所所長,竟然為他們看場子,拿點佣金,人格低下得不如一個外圍馬仔。

大關係網的作用就更大了。

早在1994年7月12日,頭頭李世進組織人馬在西北賓館門口將一個叫張勇的人槍殺,城關分局經過長期工作搞清內幕,先後將李的手下作案人馬志軍、王軍、張世傑抓獲。但因主犯李世進未抓獲,檢察院以主犯沒到案為由,對抓獲的手下作案人也不批准逮捕,全部退查。公安機關沒辦法,只得又全部“取保候審”——放人。

1998年11月9日,事情終於水落石出。城關分局抓獲了主犯李世進,12月3日又一次向檢C院全部提請逮捕。這下該批了吧,可檢C院依然不批。公安機關提請上級檢察機關複議,迫不得已這才批了。可1999年4月30日,檢C院又以證據不足全部退查,最後又只得取保候審。

如此而已,重演了以往的一幕。

公安幹警真是義憤填膺,欲哭無淚:長達4年的艱苦工作全白做了。張勇冤魂在蘭州市上空飄蕩了整整7年,他的家人有理去哪兒講?人人均知其中蹊蹺,可就是在法律面前無法平等。因為法律是人執行著的,人的良心一偏,法律的天平還能不歪嗎?

有一句俗話叫“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那些罪惡的保H傘在為他們的得意之作而大肆慶賀之時,他們誰也不會想被H道人打死、打殘、打傷、侮辱、搶劫的人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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