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已有定論,可怕的是……

3號上午,央視新聞頻道播出了范冰冰影視陰陽合同的核查結論,頭條新聞也在第一時間轉發微博。

“陰陽合同”已有定論,可怕的是……

可怕的是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罰款高達將近9個億!鑑於范冰冰此前並因逃稅漏稅受到刑事處罰,國家稅務部門要求范冰冰在規定期限內交期罰款,否則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據悉,“陰陽合同”最早在6月份由崔永元檢舉,並引起國家稅務局的高度重視,小崔的實名舉報也曾受到質疑,黃毅清、馮小剛便是其中較為活躍的。

“陰陽合同”已有定論,可怕的是……

小崔單槍匹馬與各路人馬鬥爭,也曾受到死亡的威脅,但最終的結局還是圓滿的,違法犯罪之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用一句很俗的話講:正義可以遲到,但從不會缺席,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雖然案件已查明真相,但問題來了,單單一個范冰冰逃稅漏稅就如此驚人,影視圈那麼多明星藝人會不會都逃稅漏稅呢?那如果都有的話那金額得多少呢?崔永元在揭發的過程中中會不會被更大的黑惡勢力控制和威脅呢?娛樂圈背後的利益鏈到底如何?想想也是可怕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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