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駕駛員因「隔夜酒」丟工作

公交车驾驶员因“隔夜酒”丢工作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已逐漸深入人心,但是仍有少部分人存在僥倖心理。

公交车驾驶员因“隔夜酒”丢工作

這名駕駛私家車的公交車駕駛員李某,就被交警部門逮了個正著。不僅駕照降級還丟了飯碗。那麼到底怎麼回事,我們還是從頭說起!

公交车驾驶员因“隔夜酒”丢工作公交车驾驶员因“隔夜酒”丢工作

7月16日10時29分,李某駕駛閩F牌照的小型轎車從連城縣新泉鎮往龍巖方向行駛,途經夏蓉高速公路新泉收費站入口時,遇龍巖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執勤檢查。民警發現駕駛員李某有一股酒味撲面而來,存在飲酒後駕駛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基駕駛員酒精含量為67mg/100ml,已超過酒駕標準,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被查時,駕駛員李某表示,當天並未喝酒!經民警進一步瞭解,原來李某平常自己就很少喝酒,昨晚經不住同學聚會勸酒,就喝了一些米酒。早上起來自以為昨晚喝的酒應該醒了,自己開車沒有問題,上午這個時間應該沒有交警查車,不料在準備上高速的時候被交警逮個正著。

經查,駕駛員李某,現年28歲,準駕A3車型,是一名公交車駕駛員。被查後,李某後悔不遲,自責道:“真是千不該萬不該,酒駕被抓,工作沒了,欲哭無淚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十二分,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駕駛員李某準駕A3車型,其駕駛證被記滿十二分後還要降級,這就意味著李某不能再駕駛公交車,工作不保。

公交车驾驶员因“隔夜酒”丢工作

高速交警提醒:酒精在人體內代謝的速度根據每個人的體質和酒精攝入量不同而有所差別,因此不能一概而論。如果駕駛員第二天要開車,在前一天晚上就不要喝酒,並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畢竟交通安全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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