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丨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文庫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案提起公訴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陳文庫(副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向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文庫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拉善盟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文庫利用其擔任烏海市海南區區長、海南區委書記、烏海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企業主、被管理對象、下屬等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違反國家關於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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