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陝州區企業成「汙染源 公衆需要一個解釋

近日,有群眾反映稱,在三門峽市陝州區有兩個相鄰的企業,分別經營石子和煤炭。但在生產過程中並未嚴格按環保要求履行自己的職責,造成生產廠區沙石亂飛,塵土四處飛揚的局面,形成了新的“汙染源”。

根據知情人的指引,本報記者來到位於陝州區張茅鄉草地村附近的“三門峽新柱橋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拒查詢該公司工商信息得知,該企業成立於2011年底,曾在2017年被三門峽市環保局因“違反大氣汙染防治管理制度”“三防”措施不完善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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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場,記者看到,企業辦公區域後方既是開採生產場所,山體被開採的支離破碎,採下的石頭就地粉碎,生產過程中煙塵四起,粉碎過的石子在場地四周堆放,臨近出口處的一個沙石堆裸露在外,場地內部道路也沒有按照要求硬化,運輸的貨車通過時蕩起濃濃的煙塵。由此看來,曾經的環保處罰並沒有讓企業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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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著三門峽新柱橋建材有限責任公司門口向坡下走,不遠處有一家名為“豐源煤業”的企業。該企業門口處雖然有一排防塵網樹立,但廠區內道路沒有硬化,煤堆大多沒有覆蓋,門口處也沒有設置車輛沖洗裝置,明顯不符合環保要求。

當得群眾表示:“不下雨的話,灰塵來回飛,遇上下雨,地上都是黑水、泥水,這難道不汙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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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礦產資源開採、加工企業應當採用減塵工藝、技術和設備,採取灑水噴淋、運輸道路硬化等抑塵措施,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有關規定。

第五十二條規定: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依法採取相應的圍檔、覆蓋、噴淋等抑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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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裝卸物料應當採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抑塵措施;輸送的物料應當在裝料、卸料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

顯然,上述兩家企業不符合政策的規定,而且曾經的處罰也並沒有讓企業得到徹底地整改,是企業心存僥倖還是主管部門監管不力?

如此現象還希望主管部門給公眾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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