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偶然發現未婚妻曾是長輩的「小三」,卻讓自己進了監獄

前段時間,看了一個電視節目,感觸頗深。說的是:一對正準備步入婚姻的青年男女,雙方都對彼此很滿意,對即將到家庭生活也是非常憧憬。不料,男方偶然發現了,女方的一組豔照,豔照的男主角竟然是自己認識的長輩,是父親的一位朋友,一個公司的老闆,有家室,也是自己未婚妻的介紹人,比未婚妻年齡大了20來歲。男方頓時惱怒了,崩潰了,這樣的現實他無法接受。表示要取消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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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女方苦苦哀求,表示:自己當初是被騙的,不知道對方有家室,之所以開始隱瞞了這個事情,也是怕把事情複雜化了,可並沒有任何惡意,對方也是為了彌補過失,才給自己結介紹對象的。

男方最終還是沒有取消婚約。並不是因為女方的哀求,接受了女方,而是婚禮在即,請帖已經發出去了,親朋好友都知道了,父母很重視和高興。婚禮取消,不但會讓所有人失望,更是會讓自己和自己的父母很沒面子。於是他找了豔照的男主角,也就父親的朋友,婚姻介紹人,以豔照為由,要了100萬塊錢,所謂的精神損失費,來平衡一下自己的心,然後強忍了自己的不滿,如期舉行了婚禮。

婚後,女方一直覺得對不起男方,所以對男方儘量的體貼、包容、忍讓。可是男方並沒有因此而從心裡接受女方,男方還是打心底看不起女方,覺得女方不過就是一個小三,一個為了錢,就能和一個比自己大20多歲的男人上床的人,看到她就會想起那些豔照,特別在行房事的時候,更加會想起那些豔照(對於房事也有了心理障礙),氣就不打一處來,不是惡語相向,就是拳打腳踢。後來,為了自己公司的業績,竟然要自己老婆給客戶陪睡,女方不同意,就各種辦法逼迫。因為在他心裡根本沒有夫妻情分,覺得這個老婆只是出於無奈才娶的,覺得她可以為了錢和一個老男人睡覺,為什麼就不能為了自己的事業和客戶睡覺呢?

女方最後逃跑了並報了警,強姦未遂,但是等待男方的還是法律的制裁。

對於這個事情,我不得不深思,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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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許會覺得,這個男人太不是人。當然不得不說男方的做法確實不對,也確實觸犯了法律。但是男方可能是整個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影響了心情,失去了愛情,毀滅了婚姻,走進了監獄,毀了本該擁有的幸福和前程。或你覺得他是自找的?但是整個由喜事變悲劇的事件,其實是3個人共同製造的,而且這個悲劇的種子不是男方種下的,不過他卻灌溉了悲劇發出的幼苗,最終也收割了悲劇。

三人一起製造的悲劇,3個人都是受害者。而他們最初他心裡的出發點有並不是朝這個方向來的。問題到底出在哪呢?

先說為什麼說3個人都是受害者,男方受害,這個不用多說了,女方受害也是非常明顯的,婚姻毀了,還忍受了羞辱,家暴,名聲也毀了。還有就是這個介紹人,其實這個事件的起因就在這裡,他當初出了100萬塊錢,就是為了平息這個事件,不破壞自己的聲譽,不影響自己的事業的發展,可到頭來,還是出事了,事情還是捅出去了。

為什麼是3個共同製造的悲劇呢?

先說介紹人。1.自己有家室,就不應該找女人,還找比自己小這麼多的女人。2.事後又不應該給這個女人介紹對象,我覺得不但不能介紹,而且還要告訴她,不能找和自己認識的。結婚成家和生意上的合夥不一樣的,我們兩人本來要合作的,由於某種原因合作不了了,就介紹給自己的朋友來合作,肥水不流外人田,但婚姻不能這樣的。

再說女方。1.一開始就不應該和一個比自己大20多歲的男人交往。(就我個人的看法來說,我是不相信正常情況下女人會對一個比自己大20多歲的男人產生愛情,這是不符合自然規律的,這種交往大都是功利性質的。除非是不正常的情況,比如:男人雖然大20多歲,但是表面年齡和心理年齡都沒有大那麼多,還有就是女方缺少父愛。)2.發現自己是被騙的,應該和對方斷絕一切往來,怎麼還能要一個騙自己的男人給自己介紹男朋友呢!3.未婚夫發現並介意自己不好的過去時,不但不應該苦苦哀求對方不要取消婚約,而且應該自己主動放棄,男方接受不了就是接受不了,是無法改變的,也無法彌補的。

最後說男方。1.既然無法接受未婚妻的過去,就不要結婚,婚姻大事不能因為面子的問題就將就了,孰輕孰重要分清,就算是婚後才發現,如果接受不了都應該離婚。2.既然為了面子接忍受了這段婚姻,那就要忍到底,自己做的選擇,就得自己承受,如果實在承受不了,還可以離婚,不應該家暴,更不應該強迫對方跟客戶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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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事件,一開始就是有問題的,心裡的出發點沒有錯,但是方向一開始就錯了,本來是有回頭的機會的,但是他們都沒有選擇回頭,而是選擇彌補選擇將就,一次次錯誤的決定,終究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所以發現未婚妻曾是別人的“小三”,無法接受的話,這個婚是不能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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