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贅男子砍死岳父

2017年10月2日,家住婁底雙峰的趙某美與妻子李某紅簽字離婚,這是趙某美入贅到李某紅家的第7年。當晚,趙某美持刀砍向外出晚歸的李某紅頸部,此前,李某紅的父母已因身中數刀,當場身亡。趙某美的辯護律師認為,趙某美之所以殺人最重要的原因是“入贅導致地位不平等,長期遭受到家庭暴力”。

入贅男子砍死岳父


近日,記者瞭解到,該辯護意見未被採納。9月28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美故意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趙某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書顯示,2011年,趙某美和李某紅走進了婚姻殿堂,婚後,趙某美即入贅李某紅家與岳父母共同生活,兩人還育有一子。因家庭瑣事,李某紅多次提出離婚,趙某美的岳父母也對趙某美不滿意,經常因生活瑣事指責和數落趙某美及其家人。

2017年10月2日下午,趙某美與李某紅簽字離婚。之後,李某紅便帶兒子外出玩耍,李某紅父母與趙某美在家看電視。不料,三人又為以前的家庭瑣事發生爭吵。趙某美越想越氣,遂從廚房拿了把菜刀,持續砍擊李某紅父母致二人死亡。不久,李某紅帶著兒子回到家中,趙某美便將李某紅頸部砍傷,在兒子的勸阻下,才停止行兇,逃離現場。當年10月6日,雙峰縣公安局民警將趙某美抓獲。

9月28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美故意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趙某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記者周凌如

說法

辯稱遭受家暴未被法院採納

趙某美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辯稱,案發時,趙某美的岳父母過分地譏諷、刺激趙某美,加之長期以來的家庭暴力行為,對本案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記者瞭解到,婁底中院未採納該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趙某美思維太狹隘,性格太固執,導致殺人。”趙某美辯護律師說。

公訴人認為被害人不具有過錯,首先趙某美沒有提供直接的證據證明他遭受到了岳父母的家庭暴力,其次,趙某美與岳父母的衝突多是屬於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糾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