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擔保人「翻臉」 懸賞公告+高鐵限行雙管齊下促履行

雨山法院:擔保人“翻臉” 懸賞公告+高鐵限行雙管齊下促履行

近日,雨山法院順利執結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了能夠解除其失信、限高措施,保人張某主動到法院要求履行義務。

據悉,被執行人何某因擴大店鋪門面缺少資金向某銀行申請借款18萬元,由張某提供擔保。借款發放到期後,何某未按合同約定還款,申請人遂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何某支付借款本息20萬餘元,張某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判決生效後,二人均沒有履行付款義務,某銀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找到二人的財產措施,雨山法院發佈懸賞公告後並對二人採取了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強制措施。

雨山法院:擔保人“翻臉” 懸賞公告+高鐵限行雙管齊下促履行

因為採購單位器材準備外出的擔保人張某,在購買高鐵票時連連被拒,才意識到事態嚴重性。起初,作為擔保人,張某不願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經執行法官悉心解釋其法律責任及後果,並接受執行法官的教育後,張某支付了全部執行款。在執結該案後,擔保人張某連連表示:“在限高、失信的強制措施下,被執行人真的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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