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墾造耕地與生態保護 浙江進一步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管理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呂莎)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關係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對浙江來說,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耕地就顯得尤為珍貴,保護耕地任務重大。

8月30日,浙江省耕地保護新聞發佈會在杭州召開,介紹了近幾年浙江在構建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新格局工作中取得的效益,並對浙江省委、省政府下發的《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實施意見》作解讀。

會上,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張國斌介紹,全省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全省已建成高標準農田1535萬畝,永久基本農田耕地質量等級平均提高了0.1等。通過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確保浙江耕地總面積穩定在2956萬畝左右。

張國斌表示,浙江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耕地佔補平衡是對工業化、城鎮化佔用耕地的補救措施,要堅決防止佔多補少、佔優補劣、佔水田補旱地的現象。這幾年浙江通過落實“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和“補改結合”措施,實現了佔用耕地與補充耕地質量總體相當。

今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全面部署了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加強耕地質量和生態建設、大力推進土地整治、強化耕地保護補償激勵等工作。

張國斌介紹,該意見為確保浙江省3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實施意見》在土地規劃管控和計劃引導方面做了創新,一是建立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適時調整機制和規劃新增建設用地預留指標調配機制,確保重大項目落地。二是建立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庫和整備區制度,提前儲備交通、能源、水利等重點項目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後的補劃儲備工作。

《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耕地佔補平衡管理辦法,拓寬補充耕地的方式和途徑,按照全域整治的要求,確保每年墾造一定數量的新增耕地,鼓勵各地對低效園地、存量土地等進行整治,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為佔補平衡拓展補充耕地來源;完善補充耕地分級統籌制度,按墾造耕地驗收入庫的20%上劃省統籌補充耕地指標,主要用於省以上重大基礎設施、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大項目建設佔補平衡。

該意見還突出了對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體現了對永久基本農田特別是示範區的保護,明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於2818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2398萬畝,永久基本農田示範區不少於1000萬畝,確保累計建成2004萬畝高標準農田。

“保護耕地是基本國策,保護環境也是基本國策,所以墾造耕地必須要在保護和注重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進行,要把墾造耕地和保護生態結合起來。”張國斌表示,浙江將嚴格墾造項目的限制,拒絕影響生態壞境的立項;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墾造耕地項目的全程監管,做到責任可追溯,同時嚴格查處違法違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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