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司機持假證 「聰明」反被「聰明」誤

2018年10月1日,貴州省凱里市交警大隊接到舉報,有大貨車司機使用假駕照,警方立刻在高速路口設卡攔截。

  國慶小長假,各進出城的高速路口車流量增大,凱里市交警也加派了警力疏導交通,嚴查違法行為。可是還有這個膽子不小的駕駛員,企圖僥倖過關,但是沒能逃過交警的“火眼金睛”。

小長假第一天下午16點41分,正在凱里市西出口執勤的交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立即攔截一輛車號為貴J555XX的大貨車,因為有人舉報該車使用假證。接到指令後,交警立即在高速路口設卡攔截。

這個駕照不是他的,套人家的,這個是他本人的身份證。

貨車駕駛員剛開始支支吾吾,給交警提供了一本名為楊某某的駕照,經過交警現場批評教育,他又拿出了一本駕駛證,而這本駕駛證上面的名字為潘某某,兩本駕駛證除了照片相符,上面的信息完全不吻合。

交警:你的真名叫潘永遠,楊光學是其他人的名字?

駕駛員:是

交警:相片是你本人嗎?相片都是一個人。

駕駛員:是我本人

交警:今天我們交警查到你用的是楊光學的嗎?

駕駛員:是

交警:現在你有什麼想法?

駕駛員:犯錯改正,以後不犯這種錯誤了。

據貨車駕駛員交代,自己姓潘,原來持有A照,因為交通違法行為被降為B照,按照法律規定,B照不能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所以潘某才去偽造了一個駕駛證。

交警:這個是別人幫你做的還是你自己做的?

駕駛員:這個是叫別人做的。

交警:A2證,這是叫別人做的是嗎?這個證是假的你知道嗎?

駕駛員:我用,我知道是假的。

交警:那你為什麼還要用呢?

駕駛員:我自己準駕不符我知道。

交警:準駕不符你去買個證件來用啊?

潘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貨運機動車的),將被處以扣12分,罰款三千元,拘留15天的處罰。

轉自:貴州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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