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新騙局 男子網絡「養魚」6萬多元打水漂

又一新騙局 男子網絡“養魚”6萬多元打水漂

一隻魚苗9.8元-498元 “養”大後可賣錢 推薦朋友加入有收益

男子網絡“養魚”6萬多元打水漂

又一新騙局 男子網絡“養魚”6萬多元打水漂

吳先生所玩遊戲界面截圖 當事人供圖

玩個遊戲就能輕鬆賺錢?幾個月前,經朋友介紹,吳先生玩起了一款名叫“海洋之星”的養魚遊戲:在平臺購買虛擬魚苗,再購買“魚料”進行餵養,12天一個週期,魚養大後賣給平臺,即可獲得收益。發展下線在平臺充值購買魚苗,上線最高可獲3%收益。

吳先生賺得1500多元后,加大投入,沒想到,再次投入6萬元買魚苗後,驚覺自己“被養魚”——平臺發佈“維護公告”,錢再也提不出來了。

律師提醒:這款養魚遊戲涉嫌非法集資、傳銷等違法行為,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理性。

6萬餘元“魚苗”款打了水漂

“‘海洋之星’遊戲是一個朋友推薦的,說平臺是一家創新漁業養殖品牌推廣服務商,通過在平臺完成養殖、推廣、關注、消費、廣告觀看等任務,領取獎勵。”吳先生說,遊戲中,玩家在平臺內購買虛擬魚苗,然後還要購買魚料進行餵養,12天一個週期,魚養大後賣給平臺,即可獲得收益。

這些虛擬魚苗的價格不等,最低9.8元一隻,最貴的498元一隻。在這個4月份才推出的平臺上,朋友獲得不少收益,吳先生心動了:“就玩一個週期,賺一筆再說。”5月2日,吳先生用朋友的推薦碼下載並註冊了該遊戲平臺,充值了16000餘元,買了33只498元一隻的魚,12天后成功賣出,賺了1500多元。

此後,吳先生越玩越大,養到第4個週期賺了近1萬元,他再次投入6萬多元買魚苗。“本想這是最後一次,完了就把本金提出來,結果6月28日平臺發佈‘維護公告’通知,錢提不出來了。”

疑似傳銷受害者遍佈全國

吳先生將記者拉入一個名叫“海洋之星”的受害者群,群裡有61人,來自全國各地。

一名叫“紅姐”的網友告訴記者,經朋友介紹養起了魚,投入了1萬多元,還拉著一個閨蜜用自己的邀請碼註冊投了5000元,現在都沒了。據記者觀察,群裡受害者基本都是被朋友和親戚推薦加入,然後再發展身邊的朋友親戚加入。

8月29日,爆料人吳先生向記者展示了“海洋之星”這款遊戲平臺。進入平臺首頁可以看到“公告”“商場”“攻略”等選項,但點擊這些選項後,都顯示無法進行下一步操作。看著“我的”一欄裡62178個海洋星,他說,“這就是我轉進去的本金,1顆星代表1塊錢,現在都沒了。”

遊戲攻略裡,“關於招收漁夫”選項中介紹了遊戲規則。每個平臺會員可通過分享自動生成的個人二維碼和驗證碼邀請其他人加入遊戲,並能夠獲得分享收益,也就是說個人發展的下線,如果在平臺內充值購買魚苗,上線最高可以獲得3%收益。記者發現,該遊戲在各大手機應用商店都找不到。吳先生稱,是朋友直接給的鏈接下載的。

提現均由成都一家公司轉賬

一般來講,每款手機APP平臺都會註明開發者的名稱,但是在“海洋之星”遊戲平臺中,記者並沒有找到,甚至該平臺連客服聯繫方式都沒有。

“海洋之星”的受害者群裡,記者看到了幾個該項目的宣傳片。宣傳片中介紹,澳大利亞某集團強勢登陸中國市場,推出“海洋之星”項目,稱該項目是一個全新的養殖模式,給普通投資者帶來了一個週期更短、收益更高、門檻更低的平臺,將漁場養殖項目植入到遊戲中,任何人只要一部智能手機,簡單操作即可獲利。還稱該項目是做一個線下交易平臺,最終要上市,需要的是玩家的數量,不是玩家的錢,並希望玩家多發展下線。

記者在網上查找了澳大利亞某集團,它是澳大利亞最大的明蝦養殖商,但是相關資料很少,更找不到“海洋之星”項目的相關內容。

隨後,記者從吳先生和其他受害者處獲知,此前從遊戲中提現時,都是“成都時代奧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轉出的賬。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顯示,該公司經營範圍為: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研究、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銷售電子產品。

“出事後,我們向該公司所在地報警,但是當地警方的回覆稱,目前沒有相關證據證明該公司違法,需要我們到成都去提交證據報警。”吳先生對此表示很無奈。記者多番嘗試聯繫該公司,一直未果。

律師:涉嫌非法集資、傳銷

湖北皋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邱華說,借用遊戲外殼,通過高回報噱頭吸引用戶進入,老用戶發展新用戶給予收益,再利用新進用戶的錢向老用戶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涉嫌非法集資。

國務院令第444號《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例中,平臺運營過程也涉嫌傳銷。

他說,市民遭遇此騙局,應去公安機關報案,登記損失金額,做筆錄,提交合同和打款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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