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 法律进机关 宣传活动受欢迎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9月20日,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普法办邀请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朱凤龙到杏花营镇开展“送法进机关之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宣传活动。

讲座中,朱凤龙从《民法总则》五大亮点切入,以幽默风趣的授课方式,结合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如婚姻家庭、借贷、房产、行政诉讼等法律问题进行讲解。讲解中,对《民法总则》中的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为8岁、个人信息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诉讼时效从2年延长到3年等知识点进行重点解读。讲解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他们对《民法总则》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有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正确履行职能。

下一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普法办将继续深入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展普法宣传,使基层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能中明白法治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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