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寫作的財富效應帶來誤導

寫作被認為是屌絲、草根發家致富的途徑之一;作家收入頗豐,年收入可達幾百萬甚至數千萬;網絡寫手月薪可達數萬元,年收入少則數十萬元,多則數百萬元。這類誤導言論比比皆是,這類傳說層出不窮,但筆者可以非常確定地告訴做著寫作發財夢的人,這些都是騙人的謊話。並不否認通過寫作有個別人獲得了較多的財富,但面對中國數以百萬計的作者群體,那不過鳳毛麟角,其成功概率甚至還遠低於買彩票博大獎。那這些誤導到底錯在了那裡?

實體出版,成功概率低,製作週期長,稿酬微薄

國內近年出版的紙媒圖書規模,已達到年40萬品種以上。但這裡包含了公版書、再版書、工具書、教材教輔、行政系統用書、項目職稱評選等圖書。剩下原創走市場的新品種,應不超過10萬種。但全國各類稿件,想實現紙媒出版的絕不會在百萬種以下,且每年還有不低於數萬種的新作品加入其列。

扣除這些不提,就是圖書選題得以通過,最終可以出版,但現在一般圖書起印量不過3000~5000冊。新作者的稿酬,很多都以千字幾十元的稿費計算,就是可以拿到版稅,也不會很高,一般只在6%~8%之間。取中間值,按4000冊,版稅7%,定價40元計算,最終版稅也不過是11200元。這還是稅前,按目前稿費所得稅率,還要再扣稅1100多元。目前國內絕大部分作者的稿酬標準都不會高於這個數值。如果根據千字稿酬計算則會更低,一般稿酬在稅前千字40~100元左右。現在圖書大部分文字都控制在word字數10~15萬之間。那最終的稿費按中間值估算也不過是稅後八千多元。

有人會說國家已經提高了相應的稿酬標準,那作者的收入會有所增加。在這裡筆者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對於絕大部分不會增加反而會降低出版概率和收益。這個稿酬標準是國家指導標準,並不是強制標準。國家還是鼓勵稿酬定價以市場為導向。而如此後,增加的收入的是有經驗、有名氣作者的收入,對於新作者或者是草根作者,不但收入不會增加,反而作品得到出版的機會會更低。企業出版圖書必須要考慮到成本投入,市場風險。所以在稿酬偏高的情況下,企業不會也沒有必要為一個新作者去承擔這樣的市場風險。所以提高稿酬指導標準與一般作者的收益基本無關。

如果說你的圖書幸運得以出版,你又能按合同拿到稿酬(拖欠稿酬的現象並不鮮見,且出版合同多規定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結算版稅,作者最後很難全額拿到稿酬),但這個稿酬最終結算到手裡則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圖書從選題策劃開始,到選題確定,簽訂合同,作品完稿,稿件經過三審三校,印製出版,這個過程從數月到數年不等。即便作者寫作速度很快,但是真正的好作品還是需要有作者對人生、學術、知識的儲備和研究,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這個過程是無從計算的。經過漫長的操作週期之後,圖書上市了,那麼根據合同規則不同,一般能拿到稿酬也要在圖書出版後的3-6個月。一些稿酬協議還規定根據圖書銷量情況分階段支付,那麼能拿到全部稿酬的時間更是要延長到3-36個月的時間週期。這裡就是作者可以一年出版兩本圖書,那麼一年收入不過才不過2萬元左右,且這個錢要一年之後才能到手。試問如果專職以此為業,恐怕連基本的生存都無從保證,那裡還能發財致富?

網絡寫作雖收益週期短,但成名率低,絕大部分作者收入可忽略不計

現在某些網站總是宣傳自己的駐站作家年收入幾十萬元甚至可到幾百萬元。這個數字確是真實,但這個只是金字塔塔尖的極小一部分人才能獲得。這樣的作者在其網站中不過數十數百,但網站為了維持自己的運營就需要數十萬數百萬數千萬的寫手、讀者參與進來。草根作者不過是用自己的金錢、時間和文字去為網站積累塔基。做流量、做人氣,作肉雞取蛋吃肉而已。就是已經成名的塔尖作者,很多也是用“生命在寫作”,一天數萬字的更新要求,逼著作者去透支身體,用健康去換稿費。很多人錢還沒賺夠,就要用這些錢去治療疾患,更有猝死的消息不時曝出。

一部數十萬字的作品,大部分在網絡渠道只能收益區區的數百元。就是如此,在合約中,作者的眾多權利也會被層層盤剝。實體出版權、影視改編權等眾多權利都被網站竊取,最後就是作者自己聯繫作品得以實體出版,按合約往往也要被網站收取一定比例的稿酬作為所謂的推廣宣傳費。試想一個擁有幾千上萬寫手的網站,對你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寫手怎麼會去做宣傳推廣?且一般作者的稿件,如果電子版權不在,或已經在網上有電子版,那麼實體出版機構基本不會考慮簽約。實則作者斷了自己的主要出路,把自己以賣身契的模式賤賣給了網站。

寫作的財富效應被一些背後的商業利益嚴重誤導

每年有各類的作家收入排行榜,有各個網站的駐站作家收入排行。這些看起來十分誘人,具有相當的蠱惑性,實則不過是商業機構為了獲取利益的一種營銷技巧,宣傳手段。文學網站如果不用這屈指可數的幾個高收入作家作為典型進行宣傳,那麼有幾個人會去關注他們的網站。沒有流量人氣的網站,他們怎麼去玩資本運作,套取投資?只有樹立起幾個神話般的榜樣,才會吸引作者、讀者去參與,去消費。只有通過大眾的消費,才有足夠的資本捧起這幾個神話。然後再用這些神話所帶動的流量、市場空間、知名度去換取廣告收益,去換取投資人的關注。最終實現資本運作,操盤人才能把財富套現。

其實現在大部分成名的作家已不在是簡單的寫作出書。他們是把自己作為一個商業品牌在運作,圖書作品成為一個產業鏈的基礎平臺。通過這個平臺再去操作相關的項目,獲得更廣泛的收益。作者用排行榜吸引眼球,這種關注又促進了圖書的銷售。圖書版權的銷售渠道又因為知名度而更多元化,實體出版、數字版權等不斷擴展。然後再延伸到影視、動漫、遊戲的版權輸出。這一切都是一個商業鏈條。只有通過財富效應的宣傳,才能把這個鏈條建立、完善、增值。當這一套操作模式成熟時,作者已經轉身變為商業大佬。

在如此豐厚的商業利益驅動下,作者、媒體、資本、網絡一起使勁,突出引導這種所謂的財富效應也是彼此多贏,當然最後埋單的還是金字塔基的芸芸眾生。

寫作應是個人興趣和愛好,而不是發財的途徑和一種職業。依靠寫作成名,需要作者的天賦及悟性,況且絕大部分人只是自認為有才氣和天賦。就算擁有這些先天條件,其最終的成名,還要更多依靠機緣和運氣。寫作是一種漫長的積累,沒有幾年甚至數十年的努力是很難有所成績的。二十年前莫言寫作時,絕對不會想到自己會捧得諾獎。如沒有二十年前的積累和努力也不會有二十年後的成績。但這個二十年有多少人能等?又有多少人自甘寂寞?同時代的作家無數,但最後不過就有一個諾獎嘛?寫作要放平心態,以娛樂和愛好為目的,切不可功利,不然會誤己一生。

別讓寫作的財富效應帶來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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