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編制校園「小微權力」清單

本報訊(記者 蔣亦豐)日前,浙江省教育廳出臺加快建設“清廉學校”的指導意見,對學校治理、師德師風、學業管理等多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特別強調要把各類“小微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意見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要梳理編制“小微權力”清單,規範教育、管理、服務各個環節的標準和要求,堅決清除學生和家長有苦說不出、敢怒不敢言的“眼中釘”“心頭痛”。在日常教學中教師要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名學生,不能給學生貼上分數標籤。要明晰班主任職責,規範班主任行為,防止利用家長群等謀私利、夾私活。堅決遏制“家長作業”和家長輔導作業負擔過重的傾向。規範各類評比表彰和獎懲制度,讓獎懲體現公平正義。

同時,意見強調要嚴格各學段的學業管理,淘汰“水課”,打造“金課”。全面取消高校的“清考”制度,改變輕輕鬆鬆就能畢業和畢業率過高的情況。建立健全考試試卷和畢業設計(論文)抽檢制度,鼓勵學校實施學生作業“查重”辦法。

《中國教育報》2018年10月01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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