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高鐵霸座頻頻出現,法律法規是最後底線界面新聞 2018-09-26 10:07:36 發表評論:評論:高鐵霸座頻頻出現,法律法規是最後底線「高鐵霸座女」、「高鐵霸座男」、「霸座大媽」、「霸座大爺」、「霸座外國人」,最近,火車上霸座現象不斷出現,屢屢成爲輿論熱點。最近一個月僅媒體公開

評論:高鐵霸座頻頻出現,法律法規是最後底線界面新聞 2018-09-26 10:07:36 發表評論:評論:高鐵霸座頻頻出現,法律法規是最後底線“高鐵霸座女”、“高鐵霸座男”、“霸座大媽”、“霸座大爺”、“霸座外國人”,最近,火車上霸座現象不斷出現,屢屢成為輿論熱點。最近一個月僅媒體公開報道,就有多起火車霸座事件。霸座理由也是千奇百怪——“誰規定要按號入座”、“要在座位上標座位號”、“年輕人該站”、“無座票也給了錢”,這些言論估計霸座者連自己都說服不了。但他們即使知道自己錯了,也絕不認錯,畢竟是自己霸的座,怎麼著也得坐下去。乘務員遇到了他們是秀才遇見了兵,有理也說不清。火車上令人大跌眼鏡的行為不只霸座。今年1月5日, 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準備開車時,旅客羅某以等丈夫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不聽勸阻,造成該次列車延遲發車,最終被罰款2000元。9月9日,瀋陽北至成都東G1284次列車運行到瀋陽北至錦州南區間,旅客朱某在衛生間導致煙霧報警器突然報警,最終被處以500元罰款並納入鐵路失信人員名單,半年內限制乘坐高鐵列車。這些人是真的不知道他們的行為不合理甚至違法嗎?攔高鐵門的羅某是小學教師,“霸座男”孫某是博士研究生,按理說他們都受過良好教育,即使不懂法也至少懂得社會常識,但依舊我行我素地侵犯他人權益。他們不是不懂,而是明知故犯。這背後凸顯的是對規則的漠視,對秩序的破壞。對號入座跟排隊上車一樣,是基本常識與秩序,乘客在購買車票時,就應當考慮到可能的座位安排;無座票雖然價格與有座票價格相同,但在購票時乘客已得知無座信息,所以無論如何,都不應該違反約定搶佔他人座位。中國鐵路發展迅速,高鐵網絡不斷延伸,列車速度變快了,硬件設施變好了,服務水平也提高了,但人們的公共意識沒有跟上。還有人依舊停留在把無知當無畏的狀態,侵犯他人利益而毫不羞恥,將自私與貪婪赤裸裸地呈現在公眾面前。當社會秩序受到挑戰時,法律法規是最後的底線。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規定: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乘坐火車,最長為180天。《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罰款、禁坐火車,這些懲罰措施似乎並沒有嚇退想要在火車上耍賴的人。8月24日霸座男孫某被處以罰款200元及禁坐火車後,接連又發生了多起霸座事件。200元的罰款不值一提,180天的火車禁坐對於不常坐火車的人來說也並不是大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拘留並未實施在霸座者身上,乘警也沒有現場採取強制措施,違法成本之低讓他們肆無忌憚。廣州鐵路局工作人員在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稱,目前,只有長途列車才會配備乘警,很多短途高鐵已經不再配備乘警,改為安全員,而安全員沒有執法權,遇到類似強行佔座的事,也只能求助下一站的鐵路派出所。“而且乘警也不好執法,在強制帶離霸座乘客的過程中,如果當事人反抗激烈,因為列車內的空間相對狹小,很容易對其他旅客造成傷害。”不過,這個理由並不充分。飛機上也會發生類似事情,機組人員一般會採取制止措施。2017年3月實施的《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規定,機長在履行飛行中安全保衛職責時,對“強佔座位”的擾亂行為“可以要求機組成員採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今年3月份,在內蒙古五原縣,一女子購買經濟艙機票,卻強佔了頭等艙座位,工作人員勸說其回到自己座位或者升艙,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空乘採取了現場強制處置,幾位工作人員強行把該女子抬下了飛機。火車霸座屢犯不止,與缺少更加嚴厲的處罰不無關係。如果在飛機上這樣更狹窄的空間可以做到,那麼在火車上乘警也應該為了維護列車秩序與安全,採取更果斷的措施,讓老賴付出應有的代價。沒有強有力的處罰措施,並不會對抱有霸座想法的人產生震懾。當真的有一天霸座會被強制趕下火車,甚至拘留,霸座者還會如此囂張嗎?圖表:最近一個月僅媒體公開報道,就有六起火車霸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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