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微不足道的小事變得趣味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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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就得有點滋味兒》是汪曾祺和長子汪朗合著的散文集。

汪朗說:在家裡,老頭兒也常常做些雜七雜八的東西:炒麻豆腐、炒疙瘩皮、羊頭羊蹄、熱湯麵就臭豆腐……全是北京平民吃的玩意兒,上不得大雅之堂。前些年,市面上還沒爆肚賣,他就自己買個生牛肚,吭哧吭哧洗上半天,還得把牛肚裡外都撕去一層,只留下中間部分,然後自己配製調料。折騰兩三個小時,最後滿打滿算能爆出一笊籬成品,還嚼不爛。他倒是吃得挺來勁,用假牙一個勁兒磨蹭,一邊還說:“爆肚就是不能嚼得爛。”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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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美食文章寫得很粗略,如寫醃篤鮮,“上海菜。鮮肉和鹹肉同燉,加扁尖筍。”只有這麼幾個字,跟報賬似的。除了是他自己做的菜,他是不大說菜的具體做法的,就連吃的感覺也寫得極其簡略。寫獅子頭的口感:“獅子頭松而不散,入口即化,北方的‘四喜丸子’不能與之相比。” 寫長沙的臘肉:“我沒有想到臘肉能蒸得這樣爛!入口香糯,真是難得。”對此汪朗是這樣理解的:“他的這類文章和一般人不太一樣,很少談某種菜的具體做法,也不怎麼談自己的‘美食歷程’,只是進行簡簡單單的介紹,讓讀者自己去想象其味道,這充分體現了他的寫作主張:文章要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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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自稱是個雜食動物,跑了不少地方,對各地的吃食都很有興趣,都想品嚐一番,特別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汪朗說:他去內蒙古,專門要試著生吃羊肉。他晚年去雲南,就想嘗一下傣族的苦腸——牛腸裡沒有完全消化的青草,傣族人生吃、做調料、蘸肉。當地人怕同去的作家接受不了,只做了一個苦腸加肉蒸丸子,讓他覺得很不過癮。

汪曾祺為何這麼喜歡吃,或是,他對吃為何如此留心呢?難道他是標準的吃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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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不是醉心於吃,大概是想在尋常煙火中尋覓點樂趣罷了。正如小說《長腿叔叔》所言:“生活本身已經夠單調的了,你總得花很多時間吃飯睡覺。但想想看,如果在兩頓飯之間再不發生點意料之外的事情,生活不僅是單調了,簡直是了無生趣!”他不大會編故事,汪朗說“老頭兒寫小說不怎麼會編,一般都是根據真人真事加工出來的。”所以,他就寫寫身邊人、尋常事,並想從中品出點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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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還有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的味道。汪曾祺在口味一文中說:“有些東西,自己儘可不吃,但不要反對旁人吃。不要以為自己不吃的東西,誰吃,就是豈有此理。比如廣東人吃蛇,吃龍蝨;傣族人愛吃苦腸,即牛腸裡沒有完全消化的糞汁,蘸肉吃。這在廣東人、傣族人,是沒有什麼奇怪的。他們愛吃,你管得著嗎?不過有些東西,我也以為不吃為宜,比如炒肉芽——腐肉所生之蛆。總之,一個人的口味要寬一點、雜一點,‘南甜北鹹東辣西酸’,都去嚐嚐。對食物如此,對文化也應該這樣。”在《苦瓜是瓜嗎》中,他又言:“我希望評論家、作家──特別是老作家,口味要雜一點,不要偏食,不要對自己沒有看慣的作品輕易地否定、排斥。”不過,這樣直白的很少,汪曾祺的微言大義是極含蓄的,不細品,讀不大出來。

“玩物從來非喪志,著書老去為抒情。”這是汪曾祺寫給沈從文八十歲生日賀詩中的一聯。這又何嘗不是在說他自己呢?

古人云:“不做無為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不總是充滿意義,或是有用的事太多,而人生太短,就像莊子所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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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也是一種難能可貴的生活品質,生命不只需要奮鬥,還需要有趣來對抗生命的空虛與無聊。太呆板的生活,亦是無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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