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醫院輸液,藥品竟過期4個月: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

8月1日開始輸液,3號發現被輸過期藥,涉事醫院卻毫不在意,監管部門介入調查,稱:按照法律規定,沒收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一至三倍罰款,患者所輸葡萄糖4.5元,處三倍罰款才10多塊錢。

據網友@木魚腦袋的 說,她於7月19日入住滄州市中心醫院腦科院區六樓神經內科3病區46床,8月4日辦理了出院手續。“8月1日才發現醫院給我們用的液體過期,我在那裡住了十多天,給我用的會不會都是過期藥?”@木魚腦袋的稱,得知自己被注射過期藥品後心理波動和精神壓力特別大,擔心會產生不良反應,因此在醫院多住了兩天,直到8月4日才辦理出院手續,這期間一直未敢再用藥。

據悉,患者在住院過程中,院方將過期的0.9%氯化鈉注射液給患者配藥,然後通過靜脈點滴方式給患者注入體內。

患者在醫院輸液,藥品竟過期4個月: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

中心醫院那麼大個醫院,會給患者用過期的藥品嗎?你還真不信,這次是真的人證物證聚在。

患者在醫院輸液,藥品竟過期4個月: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

藥品過期涉事醫院毫不在意,監管部門介入調查

在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後,8月4日,滄州市中心醫院給患者用過期藥物事件發佈了一份自檢彙報,稱8月1日,該院腦科院區神經內科發生給患者使用0.9%氯化鈉注射液分別至2017年7月和3月到期事件,醫院對此高度重視,責成護理部、藥學部等組成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為醫院所有藥品從入庫質檢、藥品管理及向各臨床科室的藥品配送都嚴格履行了相關程序,且沒有發現有過期藥品。已對此次事件的當事人停職。

患者在醫院輸液,藥品竟過期4個月: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

這是我們看到過的不能再規範的對外聲明瞭,一般是道歉,然後會告訴你這只是一起意外,然後會有一個涉事的工作人員被停職。可是,事件既然發生了,醫院的監管就沒有絲毫的問題嗎?

2018年8月16日,撫州第五醫院被爆出發生給患兒“注射過期藥”事件。

患者在醫院輸液,藥品竟過期4個月: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

8月15日,江西撫州一名住院患兒的家長髮現自己孩子注射的藥物已過期,附近的多名兒童也被發現注射了過期藥物。

而在家長髮現自己的孩子注射的藥物是過期藥物後,找到院方卻被告知: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對身體沒什麼危險

患者在醫院輸液,藥品竟過期4個月: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

@撫州發佈 針對撫州第五醫院發生“注射過期藥”事件原因發表了初步聲明。聲明中初步查明瞭事件原因:

患者在醫院輸液,藥品竟過期4個月:這個藥過期了也不要緊

14日上午,撫州第五醫院一名住院患兒的父親祝先生,無意中發現醫院給兒子輸液用的“0.9%氯化鈉注射液”剛剛過期。醫院接到反饋後,立即採取了相關緊急措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計委等有關部門迅速介入調查。截至目前,注射了過期藥品的患兒,在臨床觀察中尚未發現不良反應。

是的,使用過期的“0.9%氯化鈉注射液”並不會有任何不良反應,但也沒有任何的醫藥作用。醫院對此類事件的發生的習以為常、輕車熟路,卻讓作為百姓的我們,難免擔心哪一天我們去醫院的時候使用的恐怕就是那個過期的“0.9%氯化鈉注射液”。

​“藥品過期了不要緊”,這樣的話是對患者生命的不負責和對藥品安全問題的輕視。

當藥品安全出現問題,每次類似的事件出現,曝光、道歉、開除、停職似乎已經成為一個正規流程。

然而,這樣的“一條龍”處理方法只是對已經發生的事情做沒有意義的補償,人們真正希望的是更加完善的藥品監管制度和百分百安全的醫療服務。

如果道歉和停職有用,還要法律幹嘛?

如果過期也不要緊,還要保質期幹嘛?

希望醫療作為關乎人們生命的行業,可以做到十分安全,讓人們可以真正體驗到“吃藥安心,看病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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