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公示 比亞迪等總計獲51億元

9月26日,工信部公示了通信清算中心對2016年及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補充清算審核工作結果,該中心專家組對前次未審核的浙江省、陝西省和深圳市上報的補助資金申請材料進行了技術審查清算。


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公示 比亞迪等總計獲51億元


2016年度,三省市企業共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為10952輛,申請清算資金266020.2449萬元,最後核定推廣10876輛,應補貼金額為264500.2405萬元。值得注意的是,當年度只有深圳五洲龍汽車公司申請的76輛客車因未進入當年推薦車型目錄,因此申請的1520萬元國補全部被取消。


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公示 比亞迪等總計獲51億元


2017年度,三省市企業共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為85717輛,申請清算資金274872.3667萬元,最後核定推廣78011輛,應補貼金額為244318.96萬元。當年共被核減7707輛,取消補貼2.4億元。比亞迪、陝西通家、東風裕隆、青年汽車、豪情汽車、江南汽車浙江分公司、江南汽車永康眾泰分公司,均有被核減推廣數量和取消一定金額的補貼。主要歸因於車輛未接入國家監控平臺、行駛里程不足2萬公里、未進入推薦車型目錄,以及電池電量、電機型號、推薦目錄參數等生產一致性問題。

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公示 比亞迪等總計獲51億元


行駛里程不足2萬公里的車型共有1495輛,其中陝西比亞迪有1248輛,深圳比亞迪有16輛;車輛未接入國家監管平臺的車型共4419輛,其中陝西比亞迪有1827輛,江南汽車兩家分公司共有1059輛,深圳比亞迪有794輛,浙江豪情有556輛;涉及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共計1852輛,其中比亞迪有1847輛,原因均為電池組總能量與推薦目錄參數不一致,浙江豪情有5輛車型出現了驅動電機型號與推薦目錄參數不一致的問題。

自2016年以來,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進行調整完善,不斷強化技術、退坡、使用和監管。其中增加了補貼發放領取與行駛里程掛鉤的要求,更加註重使用效率低的問題。同時,通過要求建設企業監測平臺和地方監測平臺,加強企業生產一致性監管和產品質量安全考核。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新生產的全部新能源汽車安裝車載終端,通過企業監測平臺對整車及動力電池等關鍵系統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和管理,企業監測平臺還應設置與國家監測平臺的對接口,接受國家監測平臺的監督抽查,保障產品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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